近日,记者从成都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前《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细则》正式下发。细则提出,对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干部,将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其中公车配备、直系亲属从业情况等都属于必须报告的内容。 述职述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它是在党内针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新措施,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建设勤政廉政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成都市出台《实施细则》就是从完善制度上着力,将制度更加明确细化,不仅确定了述职述廉的对象、内容、方式等,还对制度的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规定。从实施细则本身来看,不仅结合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也注重与实际相结合,与现实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更加密切。其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该实施细则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讲,干部公开述职述廉不仅是给公众一个明白,也是还自己一个清白,以此推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把干部群众的声音吸纳进来,全面客观地评价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的真实情况,随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从而赢得干部群众的信任。增进官民之间的互信,既保护了官员不再备受质疑,也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