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违规收取中介机构“赞助费”“管理费”,在社会组织、市场中介机构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费用,党员干部收受市场中介贿赂,违规在协会兼职取酬……日前,湖北省纪委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借中介敛财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据介绍,去年以来,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办案件886起,追缴和罚没违纪违规资金1.69亿元,22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7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月18日 人民日报) 在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氛围下,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有所减弱,党风廉政建设可谓是硕果累累。但是仍然有很多不法之徒,砖制度的空子,顶风作案,变着法的贪污受贿,获取不义之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党员干部利用中介机构,协会等,私设小金库,给腐败创造温床。利用协会收受贿赂,很多“马路杀手”“豆腐渣工程”“违规招标”就是这样的产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很多党员干部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领着纳税人的报酬,反而勾结不法之徒,窃取人民的利益,损害纳税的权益,实在让人心痛。 要解决这样的情况,加强制度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举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其次就是加强党员干部道德素质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自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信息公开,把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让公众更加直观的感受权力,了解权力,监督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