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独立的南苏丹共和国,是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的、最年轻的独立国家。可惜这个国家独立不过两年,便在总统基尔(Salva Kiir)和副总统马查尔(Riek Machar)间爆发了内战,尽管在国际社会斡旋下,双方曾多次达成停火协议,但迄今内战和对峙、割据依然延续。 南苏丹经济落后但石油资源丰富,最高峰时原油日产量高达24.5万桶,按照官方说法,该国石油产业收入占整个国民经济收入比重高达95%,非官方统计更高达98%之多,其中60%左右系输往中国,事实上,正是中石油1995年进入当时还属于苏丹领土的南苏丹,并在短短4年内实现产业化,才让分治前的苏丹,和分治后的南苏丹,成为国际原油市场上举足轻重的角色之一。 正因如此,南苏丹内战爆发后,中国从中所扮演的角色便引发中外广泛关注,由于中国政府非洲事务特别代表钟建华等在内战爆发后不久便介入调停,并先后和基尔、马查尔两派接触,一些分析家至今坚持认为,中国在苏丹开始改变其始自非洲且一贯奉行的“不干涉”原则,并将这种“改变”归结为“石油利益考量”,更有人借此推断,鉴于中国在非洲利益的日益增长,今后这种对“不干涉”原则的改变,将会更加频繁,甚至“常态化”。 中国在南苏丹的确存在深刻的石油利益。 据《摩洛哥财经》披露,在苏丹南北分治前,中国在原苏丹南北方共有12家和石油相关的大型企业,根据南北分治前苏丹石油部的数据,位于南苏丹境内的石油区块为第1、第2、第3、第4、第7和B共6个,其中西部的第1、第2、第4区块由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经营,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中石油40%,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30%,印度ONGC25%,苏丹国营Sudapet仅5%;东部的第3、第7区块由Petrodar公司经营,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中石油41%,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40%,Sudapet8%,海湾石油和Al Thani各5%,B区块原本由法国道达尔中标,但该公司因“客观原因”中途放弃,改由一家名为Jarch, Ltd,有朱巴政府背景的公司托管。 不仅如此,由于苏丹和南苏丹共用一条输油管(南苏丹至苏丹港长达750公里)和一个石油输出港口(苏丹港30万吨油码头),且上述设施均系中资投入、参建和控股(股份比例同样是40%),苏丹石油对华出口中过半比例为南苏丹所产,中国在南苏丹的石油利益,是一目了然的。 苏丹内战的爆发,对中国在当地石油利益业已构成损害,由于马查尔的大本营本提乌一代恰处于南苏丹最重要几个产油区附近,战事不仅导致部分油田停产、减产,也造成中国关联企业人员伤亡和物质、财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积极参与了联合国、非盟等主导下的斡旋、调停,并在今年9月承诺向南苏丹派遣700人的营级维和部队,是顺理成章的。2155 但这并非中国首次因切身利益受到损害而介入非洲内部事务,中国早在2003年就首次向刚果(金)派遣了维和部队,至今中国蓝盔兵仍在多个非洲国家参与联合国维和使命。尽管此举的目的在于履行联合国成员国使命,但毋庸讳言,中国维和部队活跃的国家,往往也同时是中国利益较多较密集的国家。 中国也并非如某些分析家或媒体所言,首次在非洲事务中主动和反对派进行官方接触。 远的不说,即以苏丹-南苏丹事务为例,在南北苏丹仍是一个国家期间,中国早期确曾秉持“尊重他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传统原则,一直站在喀土穆当局一方,对主张南苏丹自治、独立的苏丹人民解放军持疏远态度,但2005年1月9日,亚的斯亚贝巴协议达成,南苏丹获得高度自治权,并计划在2011年1月9日举行独立公投,中国才开始和由苏丹人民解放军控制的南苏丹自治政府、也即南苏丹政府前身正式接触,2008年9月2日,中国驻朱巴总领馆开馆,次年10月24日,领事签证业务揭牌,2011年南苏丹独立时,中国和朱巴当局的关系已有了长足发展,甚至开国典礼上升起第一面南苏丹国旗的旗杆,也是中国赠送的。 由此可见,中国的“不干涉”,实际上仅是“师出无名则不干涉”,向南苏丹派遣的步兵营固然是中国首次对外派遣战斗部队,但其性质仍是联合国旗号下的维和部队,仍然戴着联合国的蓝盔和蓝色徽章,所依据的则是联合国安理会第2155号决议,是“师出有名”,派遣战斗部队则是出于局势和任务的实际需要,过多解读并无意义。 “不和反对派接触”实际上也可作如是观。中国在上世纪70-90年代和扎伊尔(刚果金)蒙博托政权关系密切,却也一直保持着和当时“反政府武装”——卡比拉的联系,前文提到的、在南苏丹独立前就和当时的“反政府武装”——如今南苏丹执政的“苏丹人民解放军”(SLPA)频繁公开接触,也是“和反对派武装作官方接触”的实例。这类保持或开展官方接触的反对派势力、武装,大多“事出有因”,如卡比拉不仅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而且原本是被蒙博托政变推翻、曾为中国政府承认并支持的卢蒙巴前政府残部,而SLPA和中国的官方接触,则始于《亚的斯亚贝巴协定》达成,南苏丹自治已为国际社会所承认并保护,仅剩的悬念不过是“独立或高度自治”,中国所接触的实际上已非“反政府武装”,而是有国际社会和喀土穆当局“背书”的地方自治团体了。 如前所述,此次南苏丹内战双方,原本都属于SLPA,基尔和马查尔本来一个是总统,另一个是副总统,双方的矛盾有争权夺利的因素,也有对石油等利益分配不均,以及部族冲突的背景(基尔和马查尔分属丁卡和努尔这两个从古埃及时代一直摩擦至今的古老部族),马查尔虽为基尔单方面解职,但并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联合国、非盟等国际组织仍将马查尔当作南苏丹重要的政治派系领袖和地方实力派首领、地区行政负责人对待,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然也不会回避和其派系的接触,这并非什么“破例”,恰相反,同样是中国在非洲一贯做法的延续。 由此可见,中国在南苏丹内战问题上的姿态,并未突破其“不干涉”的传统框架,甚至可以说遵循了中国官方处理非洲事务的一贯逻辑,即“师出有名”。当然,今非昔比,如今的中国在非洲“存在感”和实际利益越来越多,这种“师出有名”的干涉,力度、影响,以及对自身利益保护的色彩,也会越来越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