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宣城市中院审理了一起贪污金额巨大的案件,检方指控宣城市国税局原工作人员李玉彬涉嫌贪污1400多万元。李玉彬还涉嫌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李玉彬案只是宣城市国税系统系列腐败案件的冰山一角。记者了解到,宣城市国税局两名原副局长、泾县国税局原局长和郎溪县国税局1名原副局长均已因犯受贿罪获刑。(中安在线 11月3日) 在长久的反腐斗争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经验,发生在中国的绝大多数贪腐案件都不是一个两个腐朽堕落的官员从中作怪,腐败案件的背后往往有条黑色产业链甚至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小圈子”离不开一个“私”字,公权与私利结盟,正常的同事和上下级关系异化为赤裸裸的金钱和权力关系。因此,一个小萝卜拔出来了,后面还会有大萝卜,大萝卜再带出大泥块。 从近年来查出的腐败案例中“拔出萝卜带出泥”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祭出“打虎拍蝇”的反腐重拳之后,更使过去“拔出萝卜不带泥”的现象成为稀有状况,包括最近立案查处的周永康、万庆良等大案,都使“萝卜”和“泥巴”一同牵扯出来。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集体腐败的案例多不枚举,“郑筱萸腐败窝案”、“湖南郴州腐败窝案”、“古井贡腐败窝案”、“安医大基建腐败窝案”、“安徽滁州教材发行领域腐败窝案”,从政界到商界,从医院到学校,腐败“窝案”发生领域之广,涉及人数之多,产生祸害之大让人触目惊心,而这些所谓的腐败“窝案”正是集体贪腐的典型。 如今高层的反腐态度是“苍蝇老虎一起打”,这种强调也是对既往反腐中存在的问题的纠正。几年前,茂名腐败窝案被查处时曾实行“抓大放小”——涉案50万元以下的不予追究。50万元以内算“小腐”令人愕然,这种“自由量裁”不仅远超现行的“贪腐起刑点”,而且“宽大处理”还放过了冯立梅这样的“大鱼”。如果说阵痛是改革必须面对的困难,那么一定范围内的“官场地震”则是彻底铲除腐败窝案余孽、对吏治实施刮骨疗毒的必然结果。反腐出现“返工”既是自我纠错,又应成为前车之鉴。 目前整个社会对于权力运行普遍规律的认识,已经有很大提升。 但以行业看待腐败,偏重于“外部环境”而忽视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固有观念,依然桎梏着我们的反腐与革新之路。在这一点上,当下的反腐行动除了数字上和层级上的突破,更大的意义应该在于,它将反腐的触角伸向了那些长期以来被忽视和冷落,打破了“冷衙门无腐败”的神化。而那些想象中的“清水衙门”所暴露的腐败,理应成为我们更理性看待权力与监督的深刻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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