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新部署,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巩固和发展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打虎拍蝇”的良好势头,将反腐败斗争继续推向深入,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新动向和新部署。(新华网201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自1995年设立以来,为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亟待改革。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成立新的反贪总局。 腐败问题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政府都要面对的挑战,我党组织虽然一直都以打击腐败,坚持清廉为主要的执政工作之一,但是仍然会有少数堕落分子,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知法犯法,走上一条为人民为国家为社会所不齿的道路。 如今改革开放的成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更是引得一部分官员干部耐不住清廉作风,擅用职权,贪赃枉法,成为了党组织内的少数蛀虫。要彻底根治腐败问题,无论通过何种手段,短期内都是无法实现的,只能经由长时间的坚持斗争,才有可能杜绝腐败问题。 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 腐败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国家危机之一,对于党组织来说,如果不能对此问题进行有效的打击,那么势必将影响我党组织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也将影响党组织未来的和谐发展,为了能够更好的扩大党组织积极健康的社会影响力,为了获取老百姓的信任,从而发展壮大党组织建设,也为了更快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远目标,必须加快加大反腐倡廉的建设。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乃至世界发展变化全局的高度,以极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和实践勇气,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一手抓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手抓从严治党,严惩腐败。 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进一步配强,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把反贪局建设成为具有强大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灵敏高效的中国检察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彻底根治腐败“蛀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