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开车打电话等行为将被处罚300元,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表决稿)》(下称《条例》)中,多种违法行为处罚额度提高,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停的,处罚起点为500元。(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广东省两大经济龙头的广州市和深圳市,其政治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应该说都是走在了全省前例。 当然,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也自然要紧跟政治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此次深圳市又对该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进行了修改并通过表决。其中,多种违法行为处罚额度提高,如开车打电话将罚款300元;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停的,处罚起点为500元。可以说,这是继去年史上最严厉交规出台以来,又一项“最严厉”交规《条例》。 当然,单从《条例》来看,其不仅是对史上最严厉交规的延伸,还直击了违规驾车、违章停车等不良现象的要害,并对“跨越、骑轧双黄线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及在高速路上逆行、追逐竞驶”等行为处以重罚,从而让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了更大有保障,可谓是民众生命财产保护领域的一大突破。 但细细想来,其要真正成为保护民众生命财产、维护驾驶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尚需一系列人性化配套措施,如如何提升新手驾驶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掌握和运用,以避免才“上路”既“下路”的难堪,如何提升驾乘人员文明驾驶的思想意识,如何提升交管人员的服务水平、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执法的公平性如何衡量,以及驾乘人员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问题,都需要相应配套措施。 另外,对交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也需要更详细的配套机制。哪些情况需要从严处罚哪些可适量罚,执法过程由谁来监督,如何防止规定或执法权被滥用等,都需要更详细的解释。此外,不断高涨的维权成本依然是“拦路虎”。如不破解“追回一只鸡,得杀一头牛”的维权窘境,这“最严”《条例》怕也只能停留在文件上。当然,这“最严”《条例》的罚款的出台,想必也是在为后期人性化措施配套的出台,及标本兼治道路安全问题赢得时间。但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执法者在执法时坚持依法处理和便民、利民原则,尽量降低甚至免除驾驶者维权所需的费用,同时,进一步简化程序、降低驾驶者的维权时间成本。如此,“最严”《条例》才能变得有力且好用,真正成为保护民众生命财产、维护驾驶者合法权益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