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干部驻班,我们办事节省时间,不跑冤枉路,安逸得很。”(《光明网》,10月28日)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是指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私求可言。其核心是“公”字“执政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字。如果我们干部能够认真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始终做到为群众公心办事,那么我们平时认为很难工作可能就不难了。 这不禁让人想到有些基层干部,把村里的资源当成“唐僧肉”,当成自家的菜园子,事事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想的是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比如此前不久媒体曝光的农村低保,就出现了一些干部的家属人死了还在领低保,更有什么“关系保”、“人情保”的事件屡屡曝光。在征地、拆迁等问题上,一些村干部更是,假公济私,巧取豪夺,贪污腐化,在全国因此被查处的村干部更是数不胜数。试想,像他们这样去做群众工作,能不难吗? 由此看来,要破解群众工作的难题,让农村一些老大难的问题变得老大不难,我们基层干部的公心很重要,你只要能够一心为公地为群众办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自然相信你,你的工作开展起来自然不难了。当干部就是要吃苦、吃亏、吃气,无官心、无私心、无傲心,始终把公心作为一把尺子,一面镜子,时常拿它量一量,照一照。干部有了公心,农村就没有难事。 总之,基层党员干部是与群众关系最紧密,只有群众办事更方便,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得到群众信任、支持,做到群众满意。(文/君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