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一句“如果不收手就要付出代价”引起人们热议,从中央的反腐迹象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会更加全面、深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从历史来看,党的反腐败斗争,先后开展过运动式反腐和权力式反腐。运动式反腐,这种群众运动的反腐败手段有积极的一面,就是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优势,但是,问题也显而易见, 运动式反腐过程中,不注重制度的构建,不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看起来虽然反腐的声势大,但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一旦运动过了,反腐温度就降下来了,没有相关制度,腐败迟早还会卷土重来。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抓住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结合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论证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统领的法规制度体系,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国家立法,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不断提高反腐败法治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