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10月23日 人民网) 广东此次《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 裸官是裸体做官的简称,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裸官和贪官的关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裸官就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从李教授的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裸官的危险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让裸官为官,让国家和人民的巨额财产受到威胁,那实在是很不应该的做法。 当前很多官员的权力还是非常大的,他们要调动大笔的资金也不是很困难的事,如果他们动了歪脑筋,那是很可怕的事。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果我们在已经有上万名官员外逃,携带金额约1万亿元出境的情况下,还不未雨绸缪,建章立制,让裸官不能为官,那么我们无疑是眼看着人民群众的血汗钱被一个个贪官据为私有,让他们在国外逍遥自在地用人们都血汗钱花天酒地地生活,这样无疑是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极不负责任。 由此看来,各级党委是到了给裸官套上“紧箍咒”的时候了,只有禁止裸官为官,禁止他们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才可能斩断他们可能伸向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黑手,才可能堵死贪官贪污国家和人民的大量财产,逃之夭夭情况发生。 实事求是地说,我们也不认为所有的裸官就是贪官,就一定外逃,但大量的事实告诫我们,必须对裸官保持高度的警惕,必须扎牢制度的篱笆,堵断裸官有可能的外逃之路,因此广东能够率先行动起来,禁止“裸官”为官,无疑是好声音,值得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