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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独二孩实践看补偿性生育

时间:2014-10-23 07:40 来源: 作者:易富贤 点击:
在长期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中国推出“单独二孩”放松了之前的生育限制。这主要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的弊端过重,且中国老龄化趋势明显,为长期发展可持续计,要放宽生育限制。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到底是逐步放宽好,还是全面放宽好。 补偿性生育高峰是否会出

  在长期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中国推出“单独二孩”放松了之前的生育限制。这主要是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的弊端过重,且中国老龄化趋势明显,为长期发展可持续计,要放宽生育限制。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到底是逐步放宽好,还是全面放宽好。

补偿性生育高峰是否会出现?

人口学界有不少学者认为全面放开二胎后将出现难以承受的补偿性出生高峰。所谓补偿性性生育是指“补偿”之前由于政策限制被压制的生育需求。例如蔡昉等完成的《中国人口发展报告2011/12》就认为全面放开二胎,峰值生育率将超过4.4,每年出生4700万;即便只是实施“单独二孩”,生育率也会反弹到2.4。

国家卫计委和中国人民大学翟振武的课题组预测全面放开二胎,将累计多出生9700万人,每年出生出生人口峰值将达到4995万,生育率峰值将达到4.5左右;即便是单独二孩,生育率也会反弹到1.8以上,将累计多出生1000万人。

另外根据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的乔晓春的预测,单独二孩政策后,第一年会增加出生326.2万-437.5万人,第二年增加154.3万-207.0万人;第三年增加82.8万-111.1万人。

如果这些预测是准确的话,那即便是“单独二孩”政策,也会带来一个巨大的生育高峰,所以中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能放开“单独二孩”已经展示了很大的政治勇气。

但预测通常基于一定的假设,往往同现实有很大的差距。翟振武等口学家是假设60%的人有生二孩的意愿,就一定能够如数生下二孩。但这种生育意愿与生育现实常常相去甚远。比如2002-2010年日本妇女理想子女数平均为2.49个,但是实际生育率平均只有1.33个。1998-2008年台湾地区的理想子女数平均为2.2个,但是实际生育率平均只有1.29个。

我在2008年发表了《停止计划生育,鼓励生育已刻不容缓》一文,认为 “允许独生子女生二胎只是杯水车薪”,“全面放开二胎也是不够的”。双独二孩实践也验证了我这一判断。比如,上海约有200多万个双独家庭,可以合法生二孩,有40%—50%的人愿意生二胎,但是2008年以来的5年时间里,只有15000对夫妇提出申请,只出生7000多人。

单独二孩的实际执行效果如何?

单独二孩政策已经实行了一段时间,那么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呢?浙江于2014年1月17日率先实行单独二孩政策,预计头五年分别多生8万、10万、11万、11万、10万人。但是从目前的怀孕情况看,2014年全年只会出生单独二孩1.8万人,减去原本就预期超生的6千多人,只多生1.2万人。

辽宁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共有88万个,但是5个月内,只批准11068例申请,只是目标人群的1.3%。而昆明在实行单独二孩政策两个月后仅有1023户提交申请,跟卫计委开始预计的两个月至少有上万人提交申请的预期相差很大。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申请人数在逐月减少。比如成都市受理的申请数从第1-77天的日均150例,下降到第78-153天的日均68例。北京3月1日到6月30日,日均批准申请113件;7月份日均95件,8月份日均只85件。

即便是申请成功的案例能否最终转化为真实生育率也是存在疑问的。上海双独二孩的出生/申请比只有50%,既有生理性原因(生育障碍),也有心理性原因(主动放弃生育)。 “生育障碍”是指生理上难以成功活产孩子,包括不孕以及因为子宫和激素水平的原因而无法活产。美国的生育障碍率如下:15~29岁为11.0%,30~34岁为14.2%,35~39岁为39.3%,40~44岁为47.1%。

而中国目前不孕率、剖腹产率和堕胎比例都高于美国,因此生育障碍率应该比美国还略高。浙江省的女方申请者年龄在全国比较有代表性: 24岁及以下占3.3%,25-29岁占33.7%,30-34岁占46.6%,35-39岁占15.1%,40岁及以上占1.3%,根据美国的生育障碍率来推算,那么申请者的平均生育障碍率约为17.2%。全国生育障碍率和放弃生育的比例都低于上海,因此出生/申请比将高于上海,假定为75%。

单独二孩政策是否能促进人口生育?

到2014年6月1日,全国除新疆和西藏外都已经实行单独二孩政策。截至9月30日,除了河北、山西、吉林、广西、贵州外,其他有24个省、市、区公布了单独二孩申请数据。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的各省总人口数和这次实行单独二孩政策的天数,进行加权平均。比如浙江公布了195天内的数据,共批准申请58920例;总人口5443万,乘以195天,共1061324万人。天。内蒙56天内批准申请282例;总人口2471万,乘以56天,共138355万人。天。这24个省、市、区合计15120793万人。天,除以总人口109220万人,等于实行新政 138.4天;合计批准单独二孩申请432542例,平均每天 3124例。这24个省、市、区人口占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 83.5%,推测全国每天批准 3742例。按照申请数在逐月减少的趋势,假设后面的226.6天日均批准申请3000例,那么1年只会批准 119万例申请。

即便没有单独二孩政策,仍然有人会超生。目前已经出生的单独二孩,都是在政策前怀孕的,浙江是18.1人/天,湖北是40.1人/天。全国人口是浙江、湖北的24.5倍、23.3倍,那么全国每天超生443人、934人,均值688.5人,每年“超生”25万人;以17.2%的生育障碍率计算,对应的是30万“着手”怀孕的人群。

第一年119万申请减去原本就打算超生的30万例,只剩下 89万;以75%的出生/申请比计算,只会多生66.8万孩子。假设补偿性出生在1-4年内以40%、30%、20%、10%的比例释放,那么第2、3、4年的申请分别出生50.1万、33.4万、16.7万人,4年合计多生167万,远低于国家卫计委所预测的1000万。

近年每年需要多出生108万左右才能提升0.1的生育率,这66.8万孩子只能提升0.06的生育率。从受精到出生共266天,因此第一年的申请主要在第二年出生。2010年、2011年、2012年生育率分别为1.18、1.04、1.26,那么2015年的生育率很可能在1.2左右,不可能达到国家卫计委和翟振武课题组所预测的1.8,更不可能达到蔡昉课题组所预测的2.4。

只有4月9日之前怀孕才能在2014年底出生。而到4月9日,全国只有几万人领取了单独二孩生育证,因此2014年的生育率连0.01都提升不了。

全面放开生育会补偿性出生多少人?

目前全国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妇女有1500万—2000万,而全面二孩的补偿性生育的目标妇女有1.52亿,是前者的7.6-10.1倍;全面二孩后第一年的申请会多出生507万-674万人。正常出生以人口普查2010年的1383万计算,那么峰值出生只有1890-2057万,低于蔡昉、翟振武所预测的4700万、4995万。四年累计补偿性出生1269万-1687万,远低于翟振武所预测的9700万。

由于目前的生育意愿已经很低。停止计划生育,实际峰值生育率能达到1.9、2.0就算不错,峰值出生人数约2000-2200万,达不到中国1980年代后期水平和印度现在的水平(2600万);几年后生育率将回落到1.6的水平,然后或沿着台湾地区和韩国的老路往下降,尽管可能不会一下子到日本的低水平。台湾、韩国2013年的生育率只有1.07、1.19。今后中国面临的是人口快速减少和极端老化。

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应尽快停止计划生育,并出台有利于人口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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