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猎狐”三个月,已有155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归案,但海外追逃不仅追人,更要追赃。(10月22日 新华网) 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明显特点是坚持“四个一起打”,即:苍蝇老虎一起打、上头下头一起打、贪贿腐败分子与作风败坏的腐败分子一起打、在职的与退位的一起打。2013年,中国反腐败硕果累累,成绩显著。所以,在反腐势头不减的高压态势之下,腐败公职人员在国内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以至于2月24日中国社科院法学发布《法治蓝皮书(2014)》权威提醒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加剧。 其实,腐败公职人员外逃我们并不陌生。并且,从历年来官员外逃的案件来看,大多数均涉及经济犯罪。而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截至目前在国内利用职务犯罪后潜逃境外的各级官员也不在少数,分析诸多出逃事件,不难看出“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贪官外逃的一般步骤。同时也逐渐形成一种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的现状。 针对此,在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猎狐2014”。截止目前,公安部“猎狐”三个月,已有155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归案。由此可以看出,在惩治腐败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我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束,所以腐败分子无论是逃到天涯海角,我们都有决心一定要将之绳之以法。 所以,在笔者看来,加大追逃力度无疑彰显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然而,在平日加大对“裸官”以及其他可能外逃公职人员的监管,防患于未然更加重要。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莫贪污,伸手必被捉”的观念,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的寻找到人生“出路”。(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