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的反腐成绩单上,一串政法系统干部的名字,彰显了此轮反腐的“重磅”:岳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长武长顺,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柳遂记,河南省新乡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等都因违法违纪先后接受组织调查。据了解,肃清个别政法干部的腐败,维护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已成为巡视组关注的重要内容。(新京报)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代表着正义,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们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最后一块阵地。如果法律的天平倾斜了,那社会正义将无从谈起。然而,最近几年媒体不断爆出的司法领域的重大案件,警告我们司法腐败已经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去面对,又该如何去防范? 2014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需要靠制度,要求制度全面、详实、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要设立隔离墙、通上高压电,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近一年来,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政法机关推行的这种以公开倒逼公正的制度在这里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公开它的最重要的作为就是它可以有效的防止腐败,有效的防止暗箱操作。 司法腐败祸害无穷,因为它从根本上腐蚀了社会正义的底线,因而向来被民间视为“最难以容忍的腐败”。而随着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的披露,更加腐蚀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危害尤重。遏制司法腐败是当今司法建设的要务,改革司法管辖体制、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应该加快提上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在绘制“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唯有用制度编织“权力之笼”,才能让权力回归到人民的手中,为人民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