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间,随着河南巡视整改情况的公布,2014年首轮中央巡视的11个常规巡视点和3个专项巡视点整改情况已经公布完毕。(10月16日 搜狐新闻网) 在此次公布的整改情况中除共性问题外,一些“个性问题”引发关注度更高。如北京“小官巨腐”问题、福建“裸官”问题、科研经费腐败等问题。其实,近年来,虽然基层腐败一直存在,但“小官巨腐”在巡视中被提尚属首次,北京等一些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村干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并由此衍生出寻租空间。 众所周知,“村官”不是国家正规的干部编制,也只能说是各级政府服务人民的一种辅助职位。所以,他们并不具备公务员的身份。然而,“村官”在中国虽然是最小的官,但同时他也比很多官都“大”。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虽然他们不同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却直接接触和管辖着村里不分大小的各类事务。 随着当今社会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项目已经逐渐的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和延伸。所以,城乡结合部也就成为了征地拆迁和违章建筑治理的重点区域。如此一来,便成就了土地的大幅升值。然而,这一切对于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们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 比如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官”们也往往是自然而然的被委以重任。但是,在给予权力的同时,却总是忽略掉了相应的监督。于是,就给这些腐败分子留下巨大的人为操作空间。到最后,手握“实权”的“村官”就极易被夹带在各种既得利益之中,从而陷落在利益联盟的泥潭中不能自拔。 最后,在笔者看来,通过“小官巨腐”这类案件的查处,我们不难发现反腐败任务仍然艰巨。所以,要切实肃清此类“蛀虫”,引导广大“村官”打牢思想烙印,守住廉政底线是根本。同时,要及时解决当前“村官”监管缺失的现状更是一大重任。到最后,只有建立和完善了科学严密的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彻底根除腐败毒苗,进而维护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在基层民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