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发现,在福建、辽宁、山东、河南等地,少数领导干部在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门易发多发,存在问题的省份占了此次巡视省份的半壁江山。(京华时报 10月13日) 监督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只有遵循其内在规律进行设置和操作,监督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如房地产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中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必须惩防并举,才能釜底抽薪。 一是要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资源转让等方面规范化的市场化操作程序及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推进国家机关改革,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行政行为。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防止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践表明,“一把手”已成为当前房地产腐败的“第一重灾区”。而一把手的腐败,对一个地方和单位危害最深,影响最大。当前要通过改革,对“一把手”的权力范围予以科学界定。尤其是项目决策权、干部人事权、奖惩决定权、机构设置权等,给予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加大对“一把手”的巡查力度。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坚持一把手不在成长地任职和任职硬性交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