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总结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部署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对于此次四中全会,海内外都寄予了充分的期盼。一方面是反腐败斗争进入到了关键时刻,另一方面是法治国家建设达成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共识。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人们有理由期待,中国这个大国,如何阔步迈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何引领亿万人民实现中国梦,就必须要扫除前进中的各种障碍,尤其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障碍,不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显然,法治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中央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从法治建设总的框架体系设计来看,主要将形成了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这些年来,不少地方纷纷推进了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于法治建设的极其特殊性,如果缺乏中央的顶层设计与整体推动,地方的法治建设最终都会陷入困境,无法实现突破。 在实践过程中,有两点是值得极为期待,也是提升法治建设大进步的关键所在,即“两权”的问题,这也是老百姓最为期盼的两大问题:一是依法限制和监督“公权力”,规范“公权力”的运行。无论是解决“权大于法”、“人大于法”的问题,还是解决“执法违法”、法律实施困难的问题,都要从规范“公权力”的运行着手,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权力”始终处于法律之下,受法律的制约、限制与规范。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进行了小步的探索,比如推进权力公开运行,但实施起来极为有限,一些如人事权、财政权和资源配置权等核心的权力仍然无法得到全面彻底地推行。 此次四中全会,能否在“公权力”的约束方面,实现制度上的极大突破与创新呢?值得极为期待。 二是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问题。也就是关于维稳与维权的问题。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高度重视维稳,却极为忽视了维权的问题,其实,只有做好维权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维稳,而有的地方求的是表面维稳,采取的是控制、压制、堵截等手段,以致于一些地方的人民群众权益频频遭遇侵害,使得各种上访事件、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不断发生。比如土地征拆、环境污染、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领域的纠纷不断,实际上就是涉及到群众权益的保护制度问题。 如何保障人民的权益不受“公权力”的随意侵害,必须要在法治的轨道下运行,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老百姓也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走极端手段,这是需要一个双方共同遵守的法治模式。 面对即将到来的四中全会,对于每一名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理由值得期待的。人们需要认识到,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能不能得以实现,而其中聚焦的“两权”,能不能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