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6日新华网) 在公众的点赞和一片喝彩声中,又一名“一把手”在反腐治贪的利剑下应声落马。近年来,“一把手”无疑成了贪腐的重灾区,类似晏金星这样的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仅今年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公布的查处案件中,“一把手”在落马官员中占比就超过三成。这些“一把手”的落马,不仅严重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破坏党委政府威信,而且也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班长,是“火车头”。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地方发展的兴衰成败,原因固然很多,但“一把手”是否清正廉洁,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一个廉洁的“一把手”,能带出一个廉洁的领导班子集体,带出一支廉洁的干部队伍。一个腐败的“一把手”,往往会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干部的群体性腐败。据报道,因涉及晏金星贪腐案,泗县先后有40多名干部被免职,其中大部分是乡镇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 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应该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好表率,可为何却成了贪腐的重灾区?一把手的权力太大、权力过度集中,是导致其贪腐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名义上虽然只是领导班子的一员,而实际上多数时候都拥有决策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导致少数“一把手”私欲膨胀、权力失控,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办事一人定。此外,对一把手的监督约束难以实现。纪检监察部门虽然出台了很多反腐法律法规,但要严格执行却有相当难度,因而容易出现“上级监督虽然有效、但管不到,同级监督虽然直接、但不好管,下级监督虽然广泛、但不敢管”的尴尬状况。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让其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提升其法治理念,以制约权力为核心,制度建设为根本,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分解限制“一把手”权力,让“一把手”的权力始终置身于法治轨道和民众监督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