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9月17日 《中国青年报》) 看到这样的“政绩”,公众的心里越发的寒心,赋予他权利,不为民作为,反而肆无忌惮的利用自身权利非法牟利,”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的大概就是这样的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肆意妄为的干部队伍蛀虫,严重损害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人事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在这个案例来看,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的人事制度如同须有,好像只为他一个人的经济基础服务。官员任命已经变形成为一场权钱交易,只有他一人掌控,价格他定,规则他定,他已然演变成了该县的官场买卖操盘手。 其实,这样的官场潜规则无处不在,只是不被暴露就可以设为不存在,一旦暴露,暴露的不仅是官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的低下,更是暴露我国制度的亟待改善。如果加强官员为民服务理念的提升,监督手段不断多样,结合实际,制度漏洞想方设法填补,那应该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的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