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通报称,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地厅级官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人,同比人数上升近3倍。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方面透露,2008年至201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2081件72101人,尤其是2010年以来,每年办案数量均超万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新京报》 9月10日) “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之一。在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最高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两高三部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于2010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政法委原则通过,并从当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不过,尽管职务犯罪量刑不规范的情形十分常见,但高法《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的15类常见犯罪类型中,并没有包括公众最关注的贪污受贿、渎职等罪名。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意见》中,规定了7种情形必须“重罚”,有4条是针对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这无疑值得肯定与期待。 就官员渎职本身来说,官员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大多数官员渎职所造成的损失和对干群关系的破坏往往是很严重的,重者可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不给予渎职官员适度的严惩,何以让群众心服口服?又何以让其他官员感到敬畏,相反,官员渎职反而容易频发,因为渎职可以在权力的保护下免予惩罚或者被轻判。 那么是什么又助长了官员的渎职与冷漠,让他渎职案件的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呢?笔者以为,这跟官员道德有直接关系,而追责制度缺失更是造成这种怪异现象的根源。官员道德底线的沦丧,致使其将人民的生命财产视为儿戏,弃如草芥;追责制度的缺失,让这种和平时代的和平官员们少了惩处那根弦,更少了危机意识,从而产生出所谓的渎职与冷漠。 除此之外,“查办反贪案件,领导生怕惹火烧身,几乎没有出面为贪污、贿赂案件说情的。而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往往说情者众多,一些领导不但愿说而且敢说,对渎职案件设置重重障碍。”具体而言,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存在着“三难一大”的难题。“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严重制约和影响反渎工作健康发展,影响案件的依法及时有效查处。 因此,笔者以为,除了要加强动态考评机制的建设和制度监管之外,务必要加强对官员的道德建设,重塑部分官员的道德信仰,务必要健全追责制度,强化部分官员的危机意识,这样才能杜绝渎职案件再伤了公权,伤了老百姓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