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七不准”,干部办婚丧等喜庆事宜须提前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到处罚。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不良风气,为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来源:华西都市报9月2日)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开业庆典等事宜时,不准参与的七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规定》还明确,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其中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0天内补办报告手续。领导干部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时,须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并签订廉洁承诺书。 为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进一步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及各省市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多次重申和明确要求,严厉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违规操办酒席的不良风气,不参与吃酒送礼,并严禁副科级以上干部为违规操办酒席者帮忙执事。 在如此三令五申之后,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表明这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还心存侥幸。这次《规定》的出台,从根源上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并严格审批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制度上牢牢把关。从而达到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完美粉碎领导干部想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礼敛财的美梦。 《规定》出台,条条清楚、项项明了,被群众称为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样板式规定”。破除了少数领导干部想方设法规避制度打“擦边球”的想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大家看到了中央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严以律己抓作风建设的决心。相信《规定》的出台,能实现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格局,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严惩。 笔者认为,从制度方面着手抓“四风”问题固然是好的,但另一方面也应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抓典型树模范,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和榜样的作用,并利用新闻媒体、单位、社区板报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办婚丧”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婚丧嫁娶新风尚。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为群众树立新风、做出榜样,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推行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倡导文明新风尚。 作者:夜小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