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 大力发展旅游业,是很多地方提出的口号。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就需要人们参与到旅游中,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当然带薪休假制度的提出,必然推动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但是对于这样的制度,有的人“掌声雷动”,有的人则“无动于衷”,有的人由衷的感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认为这是变相的“发福利”,对于这个制度,各有各的说法、看法,国家在提出某项制度时,都是多方思考、调研才提出的,无论是对群众、对干部、对当地政府都是有益的,但是关键在于地方执行问题,所以带薪休假制度在执行的时候一定要接到地气,执行到位。 然而让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时,当人们“前赴后继”的奔向景区的时候,景区的接待能力是否跟得上?配套设施是否到位?等等一系列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就拿小长假来说,电视新闻上经常爆出“某某景区人满为患”等等。如果以上这些问题都能够解决,想必带薪休假制度必是“一箭多雕”啊,多方受益,这样的结果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带薪休假制度早就实施,只是在某些企业或者公司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而已。有些企业根本无视国家制度,追求公司利益,把员工的正常休假权力都给剥削了,让带薪休假成为了“摆设”。 国家多次强调带薪休假制度,不断推动带薪休假制度接地气、落到实处。让辛勤劳动的人们,带上自己的家人、孩子去游览美丽的中国,不仅促进旅游增长,而且让工作的人们得到了放松,能够促使员工更好地服务。这就需要加大带薪休假制度贯彻执行力度,真正地让制度落地、接地气,营造良好、和谐、奋发向上的的社会风气,不断地扩大内需和推动旅游业发展,建立健康文明和谐中国。 作者: 夏柴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