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三仙湖镇政府以南县国土资源局、南县政府为行政诉讼被告,三仙湖镇渔场作为第三人,到法院打起了行政官司,起因是镇政府对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颁发给三仙湖镇渔场的土地使用权证存有异议,并要求法院撤销。 两边的群众实在无法达成一致,行政协调解决实在不成功,所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而这样对簿公堂的行为,又被一些人指责为作秀、走过场。 对土地使用权证存在异议,找县政府、县国土局进行沟通协调,这是三仙湖镇政府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为群众谋取福利,是“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而县政府、县国土局也希望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能够快速有效的为群众解决这一事件。所以,通过法律解决是最有效的一个途径。 之所以被外界认为是“作秀”,大多因为镇政府状告县政府类的事件几乎闻所未闻,下级状告上级也几乎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所以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肯定又在作秀了”。实质是这些人对于事件的真实情况并不了解,妄下结论。试想,如果事情通过行政调解一直不能得到解决,难道就要将这件事放在一边不管不顾了么?那么群众的利益怎么办?当地政府不又成为不作为、懒作为的政府了么? 是以,不要急着给三仙湖政府状告县政府一事打下“作秀”的烙印,为了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群众纠纷,镇政府与县政府对簿公堂也无不可。(殷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