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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切莫只过“眼瘾”

时间:2014-08-22 10:11来源: 作者:刘洛妍 点击: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讲到,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

2013年1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委书记郑振涛透露,韶关始兴县的公务员将可通过内网查询当地526名官员的财产信息,包括工资、房产、投资等六大类。(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据新京报记者回访发现,30个试点地区中,“昙花一现”的地区多达13个。还有4个试点曾宣布启动官员财产公开,但之后无下文。查询此前的公开报道,本次记者未进行回访的近10个试点中,已有3个公示一两次后即告终止。综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5年来,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讲到,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的确,要想摸清官员财产的底,进行财产公开,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可真正要实施起来又并非易事。以笔者看来,让官员公示财开,既是官员自证清白的自律约束,也是呼应民意的从善之举。   

诚然,官员号称人民公仆,而公仆的财产,有什么不能让主人知道的,公开了自己的财产,让主人把自己的家底看个一目了然,也遏制了自己贪腐的念头。

显而易见,官员进行财产公开是件好事,然而如何才能更全的覆盖官员所涉及的各项财产,才能完全消除公众的质疑,这大概才是当前相关部门首要考虑的问题。毕竟,必能仅仅只让官员财产公开只让老百姓过过“眼瘾”。

“管员财产公示”势在必行,更是一个反腐败的好制度,既然担任了公职,担任了官员,财产就不属于个人隐私,理应对财产予以公开,让其接受监督,这也是保持为政清廉的客观要求。当然,官员的“私产”既然公示,那就应该公正和真实,如果打着“公开”的幌子走个过场而已,那么久是欺骗老百姓。(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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