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人民网,8月18日) 财产公布具有一定的反腐功效,很多试点地方走打“擦边球”,想侥幸过关。现在全国已经有近40个试点地区,其中很多地方对于干部亮明身家、财产曝光于众“蜻蜓点水”,只做了皮毛功夫。在财产公开试点的几十个地方,很少公开局级和处级干部,基本上只围着科级兜转转。还有试点地区应付了事,只对新报到的副科级干部进行财产公布。 公众和官员干部都知道“财产曝光”其中的利害,只要官员干部亮明身家,让中央和公众熟知了解其财产情况,就能进行更好的监督管理,所谓“只有进行公开才能更好监督”。国家工资补贴为硬性标准,没有太大的变化,平白无故财产有大弧度变化,就可能涉及到贪污腐败,相关部门会及时进行了解调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让贪污腐败官员的身家底子无处藏身。 官员干部财产公示从1988年提出后,历时20多年仍旧未破冰。群众的期许与贪官的镇压形成现实矛盾,不断将“干部财产公示”的硬性实施延后。随着反腐的深入化,各地“裸官”不断付出水面,并将其背后隐藏的巨大财产秘密公布于众。对于这样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有地方现身说法,索性将“财产申报”纳入干部选任流程之一。 对于只让官员干部亮明身家,有很多网民表示这还存在危险漏洞:公职人员应申报的财产,还应包括本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和已单独成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 贪污受贿所得钱财很少有官员明目张胆存进自己账户,都是几经迁移,存进亲戚或是朋友账户中。其隐藏手法越来越高明,若只公布官员自身财产,仍达不到彻底反腐功效。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财产公示是一个亮明自身廉洁为民决心的契机。很多地方对于官员财产公示打马虎眼,说明政府强制约束力度不够,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去进行地方审查和监督。要切实实施全国各地方官员财产公布,建立起全国性公示数据库,就必须先制定出相关制度规范和法律,然后按照各官员先公示,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再对谎报、瞒报等情况进行惩戒。整个过程都于公开形式进行,让全国百姓参与监督。 官员干部财产公示是彻底反腐的必经之路,也会预防腐败滋生的不二法门。不法官员干部就如同动物身上的跳蚤,经不住碾压,只要党民齐心进行细致搜寻清扫,加大惩治力度就一定能够做到根除,不给民生留余患。(文/木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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