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近40个地方开始财产公开登记制度试点。除了银川、哈尔滨、石家庄3个省会城市,其余试点均为县市区。由于试点地区行政级别不高,所以,科级干部系官员财产公开的“主力”。但在试点回访中发现,9个试点一连3日电话无人接听;9个试点称“忙”或“不清楚具体情况,不便接受采访”。 (8月18日 新华网 )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在中国国内首次提出是1987年,至2014年已有27年时间。2012及2013年,“表哥”、“房叔”们不停被舆论曝光,大学生接二连三申请官员工资公开,舆论和官方继续讨论条件时机是否成熟,而官员财产申报试点也继续在各地浮现笔者认为,仅从报道中,就感觉到了财产公开制度的“秀”性。 首先市县区行政级别不高,贪腐范围及条件相对较低,并不是说行政级别低就不贪腐,只是说越往高走,贪腐的范围和条件都会更胜一筹。其次试点财产公开以科级干部官员为“主力”,十分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市县行政单位科级干部有可能会贪腐,但是其贪腐的能力和贪腐的背景又怎能和高级官员相媲美,这有没有一种保护高官的嫌疑在里面。再说说试点回访,不是无人接听就是不清楚具体情况,弱弱的问一句,您们的商量好了都不接听还是纯属雷同?既然是试点,不论在执行前期还是后期,都应该保持在监督下运行,保证看的见效果。不清楚情况,不回答提问,您这是诚心的只是开头做做样子的意思吗? 笔者认为,既然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一直被赋予预防腐败利器的重责。那就应该拿好这把利器。首先试点应该每月或者没季度公布一次试行情况,保证有一个动态的监测依据,就像人中纪委网站上的每月E题一样,能够实实在在的看见工作成效。其次,相关部门就是发挥其监管职能的最佳时期了,没有监管完全靠自觉,实在不现实。有部门公开的头开启了,监管部门就该在中后期加强监管,保证该项工作不早早流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