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浪网7月17日) 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拉开了公车改革的序幕,使公车改革迈上实质性阶段。此举一经公布,便受到社会广大关注,广大人民群众拍手叫好,但也有部分人担心公车改革能否彻底,会不会出现又坐公车又领补贴,公车取消,公务员的办事效率是否会降低,政府职能的履行是否会受到影响。 其实公车改革早在1994年就已经提出,并且制定了相关方案,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是由于公车改革涉及各种既得利益,阻力十分大,且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还没完全成熟,所以20多年公车改革进展缓慢。此次公车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的一次顶层设计,改革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始,至上而下逐步推行,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就要完成各级党政机关的公车改革,从改革的力度和速度上彰显出中央推进改革的决心。 但是,改革不仅要追求速度,更应该注重质量。公车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压缩公车规模,减少和节约政府开支,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去。其次,公车改革是为了有效的防止“车轮上的腐败”,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公车改革通过社会化、市场化的保障,有效的合理的进行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 公车改革要取得预定的效果,要注重分层分类,防止“一刀切”,对于部分领导用车和没有实质意义的公车要进行坚决的取消,坚决防止一些单位和领导以抢险车为名,继续保留公车。而对于涉及应急抢险和执勤执法的车辆,要充分考虑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定性定量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保留,即不能造成浪费,又不能影响这些部门正常职能的履行。 只有坚持又好又快的改革,坚持速度与效率并举,才能真正破解公车难题,才能实现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