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一巡视组向甘肃省反馈巡视情况。杨松指出,甘肃省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省属国有企业、矿产资源、交通领域及一些地区腐败问题反映突出;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损失巨大。(2014年7月6日,新华网) 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顾名思义,是其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主要原因在于“要想富,搞项目”的利益驱动和贪欲所致,还有部分原因在于监管不足。 从屡见不鲜的“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中,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沉迷于结交商业朋友,喜好担任工程指挥部指挥或关心指挥部,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关心工程项目,还是别有用心。因为这些人无论是党政领导干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还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都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一定的决策权、审批权,能够直接影响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等环节,于是有些人便堂而皇之地接受所谓的劳务费、咨询费或者收受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等。 《刑法》、《公务员法》和《建筑法》禁止行政人员滥用权力、徇私舞弊;中共中央印发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也明令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然而,法律法规规定之下,为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其实,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很清楚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是“高压线”、是“薄冰”,是摸不得、踩不得的,为何还要视而不见,铤而走险呢?其中缘由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文/郭晓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