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蕉岭要求干部下乡“同吃”自带餐票,蕉岭县规定每位干部每月须到网格服务对象家中“同吃”四餐,每餐标准10元,由各镇印制餐票发给每位镇基层干部,“同吃”后将餐票交给群众,再由群众凭餐票到所在村委会领取餐费,村委会凭收集的餐票每季度集中到所在镇政府按实报销。(6月11日《人民网》)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下,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是最的基本要求,也是核心灵魂。下乡“同吃”,支付餐票无疑成为十分有效的办法。这样的措施有利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沉下去,我们才能浮上来。 一方面,须到网格服务对象家中“同吃”四餐,这样能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更多的走群众中去,有效避免很多基层干部坐在办公室报数据,坐在办公室察民情。开展餐票同吃以后,广大党员干部能受到监督,从外部施压与内部动力相结合,更好的走进群众了解情况,帮助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能有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健全、不落实问题。 另一方面来说,与毛主席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不谋而合,群众利益无小事,一餐一线我们都不能拿。下乡自带餐票就餐,减轻群众负担,避免很多党员干部存在“吃、拿、卡、要”现象。能提升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清正廉洁的形象,让群众相信干部,切身感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性,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