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新华网6月8日) 十八大开始,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工作就成为中央和群众关注的重点。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仅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事宜,也关系到整个干部队伍的风气和公众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看法,因此,打好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这一“预防针”是非常必要的。 当前,各地区都陆续出台文件要求新上任的领导干部要提前进行个人财产事项申报,湖北等地甚至要求两天内进行申报,不主动申报就无缘进步。这无疑是对新任干部打好上任前的“预防针”,让干部的资产、家庭等情况在党中央、纪委、人民大众的监督之下,让抱着“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心态的干部与当官任职绝缘。 当然,“预防针”打了,还需要干部自身主动产生对金玉、奢靡、享乐等的“抗体”,要时刻想到为官任职是要为大众服务,在诱惑下能够有清醒敏锐的政治头脑,在强权下能够刚正不阿的坚持党的执政方针,围绕党的政策开展工作,那么“预防针”也就起到了作用。 “预防针”不仅仅是针对新任干部本人,它也是防止背后腐败和维护干部利益的工具。有了每名干部的个人事项情况,根据其中内容,就可以分辨出该同志任职期间是否收受过贿赂。另外,当存在误会或者诬告领导干部的情况时,也可以做为干部解释事宜和维护权益的证据。因此,希望广大干部要主动真实的进行申报,将自己重大事项交由党中央及人民大众去监督,也鞭策自己做一名清正廉洁、务实求真的优秀党员干部。(文/毛小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