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6月8日 新华网) 当下,干部队伍却总是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有千种万种,最重要的莫过于在干部队伍的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对“有问题”的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从维护自身形象、保护干部个人的角度出发,对内网开一面、对外“遮遮掩掩”,结果种下祸根,使不少干部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加强任前监督,既可以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也有利于对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利于干部的任选。 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优良传统,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提拔干部任前财产申报,是“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的一种尝试。虽属“浅水区”尝试,但积极意义不容否定,值得期待。 在笔者看来,唯有在提拔干部时先“报”财产,才能有利于把那些“贪官”挡在门外,才能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干部公信力。 任何一个级别的官员,都应该主动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这样才能给自己一个清白,给公众一个明白。(文:小叮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