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今日全文公布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明确,目前,广东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摘自6月6日人民网) 据悉,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广东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2月26日向广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广东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整改,目前,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特别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到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广东迅速开展对“裸官”的摸查和治理,并对相应任职岗位做了调整。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 我们知道,裸官一词,最早是在2008年提出来的,起因是庞家钰案。庞家钰事先安排好妻儿乃至情妇出国,自己在国内‘裸体’当官,并使用手中权力将国家大批财产转移至境外私人账户。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为官者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为党抹黑,也极大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是,“裸官”一词应运而生: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并且,基于此,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裸官”者,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而事实上,“裸官”如庞家钰未能出逃而落网者,远少于成功出逃者。“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似乎已成了贪官们心照不宣的“心诀”。而成功外逃,则又说明贪官的准备是行之有效的。要打好治理贪官这一仗,堵住“裸官”外逃,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裸体做官”现象,无论其是否存在腐败事实,其裸体做官的行为本身,说到底反映了这些官员对国家的忠诚出了问题,也反映出他们根本不打算和自己的人民患难与共,而是随时准备脚底抹油。对于这种危险官员,在选拔任职时就一定要高度警惕,不仅要堵住贪官外逃之门,同时也要解决权力和监督对等的问题。(文/糖与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