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是广东治理“裸官”的截止时限,广东省委晒出了成绩单: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共对866名“裸官”调岗,包括9名市厅级官员;仅江门一地,被调岗的“裸官”就达128人。(2014年6月9日 新华网) “裸官”是一个新型词汇,与贪官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贪官往往会选择做“裸官”,所以“裸官”俨然成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在反腐形势日趋严峻的背景下,治理“裸官”必须釜底抽薪,从制度层面约束所有“裸官”。对此中央制定了一定的政策,对于裸官现象的严重化,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分别成立专项小组,逐项核查处理。第一:逐件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拓宽信访监督渠道,使更多的媒体和群众都能够参与进来,共同进行监督,政府对于能够真实客观举报的群众进行物质奖励,为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扫清障碍。第二:严肃处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领导干部,对其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进行严厉的惩处,不徇私枉法。第三: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于裸官进行惩处,给更多的人才拓宽渠道,提供发展才华的舞台。 要把惩处裸官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这样才能够成为人们心中的阳光政府,为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扫清障碍。(文/蜀道留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