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一些官员口口声声爱国为民,却自己悄悄把家人移居到外面去了,把财产转移到异邦去了,怎么让人相信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呢?又如何让人相信会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呢?所以早在2014年1月,中央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不得提拔6种干部,其中包含“裸官”。 从逻辑上而言,“裸官”当然不一定就是问题官员,但是由于这个群体最贴合人们对于腐败的合理想象,因此,对于“裸官”多设一道藩篱没有错。毕竟,部分“裸官”的出现,本身就是反腐的产物,是一些人反“反腐”的避祸之举。这其中不乏一些干部为了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而把家人子女随同财产转移境外,以防将来一旦东窗事发,落得“人财两空”。 笔者认为,虽然广东已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但笔者认为,这只是强化对“裸官”监管的第一步。尽管不能擅下定论称“裸官”一定是贪官或有作风问题,但接下来相关部门应做的是要厘清哪些“裸官”的配偶子女属正常迁居,哪些“裸官”的配偶及子女迁居有为自己“留退路”、方便“闪逃”之嫌。哪怕只有0.1%的可能,也不能让“裸官”有可趁之机。 事实上,“裸官”的身份,完全可以理解为一封公开的举报信。所有的“裸官”自从成为“裸官”的那一天起,相关部门就应对外公开这一信息,以此接受公众监督和部门调查。有问题的“裸官”当然要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裸官”,也应加强思想认识教育,用制度好好约束不犯错误,我们不能让“裸官”继续成为泛滥的存在,要让“裸官”现象就此打住。(文:贺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