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6月8日 新华网) 陕西省开出的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根据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在美国,法律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是基于“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零容忍”等理念。官员作为公民固然也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但其隐私权相对一般公民而言应当受到限制却也必要,因为官员“不是一般的公民”,其手中握有公权,因而人民有权通过了解他们的财产状况来洞悉、审查其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行为。另外,因为权力天然具有易被滥用倾向,因而对官员应当实行“有罪推定”,即先假定其可能滥用权力,而对其行为及权利进行必要限制。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预防腐败的利器。坚决反腐败就必须下定决心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开,所有官员都不得例外,坚决“零容忍”,不给任何官员漂白问题财产的缓冲时间,不给任何腐败者留足后路。并且,要加强官员财产公开的顶层制度设计,尽快通过立法将财产公开制度固化下来,为官员“晒家底”提供刚性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不为任何红头文件或者领导班子更迭所影响。 要减少乃至杜绝腐败,制度建设是关键,使官员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无疑就属这样的有效制度之一,因而陕西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大力推行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