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6月9日 新华网) 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这些是在该省印发的《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 此次“申报”不仅是体现出官员的收入是否正常,更是体现出官员是否诚信,从几个方面考验了为官者是否违规违纪。同时对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 此次申报并不是一次终结,每一次新提拔,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被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重新申报。 其实早在几年前,全国部分地方已经开始实行提拔前申报财产,将申报财产作为提拔的一项重要依据,凡是拒绝申报者视作放弃提拔。 近段时间,正是因为这项政策的出台,才使得官场上出现了一股卖房潮,更多的官员在卖房的过程中不露苗,通过找代理的方式进行转售。纵观现如今贪腐官员的总总行径,因此实行在任官员财产申报是大势所趋,更是对贪腐官员一个有力的震慑。 同时,笔者认为,相关部门更应该抓住这场财产申报的有力制度,抓做线索不放松,一查到底,彻底揪出贪污腐败官员。(文/张雨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