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竞拍后,买家观看车况。当日,内蒙古呼和浩特首批19辆超标公务车公开拍卖,19辆车全部为奥迪汽车。最高成交价为一台已行驶7万4千多公里的FV7201TFCVTG奥迪车,起拍价17万,成交价28.1万元;最低成交价为一台已行驶34万多公里的A6L1.8TAT奥迪车,起拍价2万,成交价6.6万元。(1月27日 新华网) 自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改革公务用车的具体措施。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此次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务车公开拍卖也是清理公务用车最彻底的方式,也是贯彻党中央清理公共公车最直接的方式,用拍卖的方式直截了当,既节省了开支,减少车辆也同时减少了“车轮下”的腐败。的确,这种方式确实值得各地效仿学习。这种直接取消公务用车成效显著,不妨推而广之。 毋庸置疑,公车拍卖确实让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然而真正遏制公车腐败、公车私用等乱象还必须健全相应监管制度。在公车拍卖的整个过程最好要有公民参与,有民主程序。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增加拍卖的透明度,切莫“暗箱操作”。更要谨防“李代桃僵”,变相沦为个别公职人员转移公家财产,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 现如今,涉及到公务方面的资金流动都是敏感地带,广大群众都相当重视。公车的公开竞拍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将公车拍卖的车辆要公示详细信息,品牌、公里数、价格、型号都应该提前公诸于众,各种信息更要经得起群众监督,检验。切忌利用手中的权力,借公家的车辆拍卖而用最便宜的钱买最好的车,以达到偷梁换柱的目的。 公务用车公开拍卖的过程中,为了使得“内部人士”能够将汽车一举拿下,巧妙地利用竞拍人员作为陪衬,将好车标上普通车的标签,最后以最便宜的价格成功买到“高级货”,这已经是官场中公家东西拍卖时常用的“鬼把戏”。 笔者认为,要消除公众的种种疑虑,确保公车拍卖能够真正将车子卖到需要的人手中,同时也为单位减轻了公车消费的负担,就应该公开整个拍卖过程,包括任何细节,而不是仅仅公布公开拍卖的“战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