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近期,市委常委会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为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本期《理论周刊》邀请部分区(市)县委,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该话题进行解读。(6月4日 成都日报) 近年来,成都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和要求,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始终贯彻一个“实”字,抓就抓实,干就干成,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84.06%。 制度落实要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良好开端,深度聚焦“四风”,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围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围绕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善于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制度建设要完善,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有据可依。 责任明确要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问责制度,明确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挂图作战;要注重统筹协调,对于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单位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加以解决;要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放手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惩治力度要实。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整改落实贵在实、难在实,只有紧紧抓住一个“实”字,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