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儿童节的前两天,一个七岁的孩子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妈妈在人来人往的麦当劳餐厅,因为拒绝告诉陌生人自己的电话号码,被一个55岁的男人用墩布的钢管打死。 从目击者发出的视频中看,事发现场至少有五个以上的青壮年男人,他们有的人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来走去,有人的躲在门斗外,歪着脖子窥视这血腥残杀的整个过程。期间,也有人试图出来声援这个被杀害的母亲,却遭到周围人的阻止,直到警察到来,七岁孩子的妈妈命丧黄泉。 5月30日,当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惨案的视频被放到网上后,网上万众一心谴责招远警方。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更是写出了五问招远警方,要求:“依法严惩凶犯,维护公道人心!”,整个网络呈现出一片正义凌然的局面。 警方是不是出警及时,履行了保护公民的职责很重要;警方是不是和这伙暴徒有勾结也很重要。但是,当面对暴徒残害别人生命的时候,我们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是什么,懦弱自私的中国人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在搜狐网的调查中,有66%的人选择报警,只有不到16%的人选择出手;在腾讯的调查中,有56%的人选择“不会出手制止行凶者”。 在台湾社会变革1985年,龙应台曾经说过:“几流的人民就有几流的政府,几流的社会,几流的环境”。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报警?大家认为“保护公民安全”是警察的责任。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面对这样的事情,一个公民的责任在哪里?人类与生俱来的怜悯、正义、勇敢和团结这些天生的德性在哪里? 以“重人情”、“讲团结”自许的中国人,今天除了把这样的说辞用于个人获益和贪污腐败之上,还有谁在践行“重人情”中友爱互相的一面? 佛山“小悦悦”稚嫩的身体被货车碾压,18人经过而无人相助,有人说:不敢呀,万一被孩子父母讹上怎么办? 昆明10余名恐怖分子持刀砍死群众28人,砍伤143人,有人说:暴徒有刀,我要是被砍了,谁来管我? 一幅幅怵目惊心的悲惨画面,一个又一个无辜的人死于非命,这个社会已经荒唐得超乎人类正常的认知。 好人受挫,坏人当道,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成为懦弱自私的中国人生活的常态。 面对旁人遭遇生命威胁的时候,我们不是谨记帮助有难之人是公民的责任,而是考虑自己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这样的“算计”经由媒体认为“合理”,并把责任推给“国家”和“社会”的时候,自私和冷漠就像瘟疫一样开始正大光明地蔓延。 用“社会的错”来掩盖自私和懦弱,每当悲剧发生,大家就义愤填膺地骂娘,做个“装逼犯”来完成自己内心的宣泄、愤怒、安慰和遗忘;在悲剧现场,大多数亲历者耸耸肩、摇摇头,不是畏惧的走开,就是冷酷的围观。 “招远麦当劳惨案” 发生后,引领价值社会观念的媒体又开始无关痛痒地分析“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堂而皇之地找出种种理由,为个人的懦弱和自私辩解。冷漠和自私是人类最耻辱的德性之一,它今天不仅仅让这个社会蒙羞,更是让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蒙羞。 崔永元在微博中问到: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不冲上去,我们还能给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这就是我们吧?我们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变成了这副德行?” “招远麦当劳惨案”无人出手相助,而山东省却是为鼓励“见义勇为”而为高考“道德加分”的省份。这样的鼓励制度和现实的落差,充斥着苦涩的幽默。按警方的说法,凶案发生时,正值附近学校下自习,街上人流攒动,影响了出警时间,却无人帮助那个濒临死亡的母亲。 中国人好面子,一直习惯于嘴上说一套,现实做一套,这些年我们的文化,更是将“见义勇为”的道德行为“商业化”、“货币化”,使之成为非正式的交易产品。而正是这些“金钱”的动机,让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用“两害相权取其轻”来衡量“正义”、“勇敢”等利他的精神。 亚理斯多德说:“我们是经由正义之事才变得更正义的,我们是经由采取节制之举才变得有节制的,我们是经由勇敢只是才变得勇敢的。”而这些年在商业利益的引领下, “正义”、“节制”、“勇敢”这些优良的品质都演变成“道德装逼犯”。大街上垃圾成堆没人管,如果有谁在私人门前吐口痰,马上就有人和你拼命,大部分的人在为金钱工作而不是为理想奋斗,中国人就是在这样一点点变化中变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不关心百姓疾苦的政府,张罗了太多与百姓无光的社会公共生活。譬如小区中的道德讲堂,这样的事情不仅不会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反而会继续增加公民对社区公共生活的反感,继而消耗掉大家正义的热情。 卢梭说:公民美德,要么使用它,要么就失去它。如果我们希望社会中冷酷无情、自私自利的局面有所改善,一方面要批评政府公共政策的问题;一方面也要反省自己,首先不要做一个“装逼犯”;其次,我们需要用头脑思考,用良心回答,当有人行凶,当一个人处于遭遇不公或危险境地需要援助的时候,除了报警,我们应该做什么? 在自然界,当动物遇到危险的时候,没有能力去攻击和自卫的食草动物选择逃跑和躲藏;有反抗和攻击的食肉动物,大多采用凶猛的进攻。杂食性动物的人,遇到危险的时候,逃跑者会因为懦弱而被耻笑,盲目凶猛者也会因为鲁莽,而被社会所批评。人所需要的是一种与动物不同的行为,当面临危险时,既不盲目地逃走,也不鲁莽地进攻,而是用头脑思考、用智慧判断,用良心选择,找到一种最不坏的方式保护我们的同胞,这就是“勇敢”。 一个55岁的男人伙同四个女人一个孩子,在人来人往的麦当劳,在多个青壮年的漠视之下,竟然把一个7岁孩子的母亲活活打死,呈现给社会不仅仅是凄凉,更是人心惶惶的恐惧。于是,有妈妈在网上留言说“再也不敢带孩子去麦当劳了”。 因为幼儿园发生命案,孩子不敢上学?因为火车站发生命案,我们不敢出行;因为菜市场发生命案,我们不去买菜?难道自私自利的中国人经后都蜗居在家里划地为牢,让自己成为“笼中之物”而沾沾自喜。 有网友说,如果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这样的悲剧绝对不会发生,如果有死者,肯定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在那个时候,“见义勇为”是一种值得社会尊重的高尚行为。今天, 坏人之所以无所顾忌地作恶,就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采了沉默。我们为什么选择沉默? 这三十年,一方面过渡地强调“保护自己”,以至于让“冷漠自私”粉墨登场而无所顾及;一方面法律对“勇敢”者苛刻有加,让人无所适从。譬如:2003年,打工妹吴金艳刺死进入宿舍性侵室友的暴徒,深陷牢笼10个月牢笼。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看到别人有难,旁观者不伸出援手的冷漠社会,让“人”已经变异成一个为自己“活着”的工具。 “招远麦当劳命案”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死了人”,而是围观者的冷漠。 网络流传那段视频的结尾,镜头中有几个青壮年躲在门斗里窥视凶手杀人的过程。这是整个事件中最悲凉的一幕,他们躲在门斗里,关心不是被暴徒残害者的痛苦和生命,而是在“欣赏”这个过程。他们同百年前鲁迅笔下的“看客”并无区别,唯一不同的也许是兜里多了点“碎银子”而已。 有人说,你难道要求普通的群众去送死,阻止暴徒行凶是警察的事情?在文明的社会里,个人原本不再需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和勇敢保护自己,而该享受法律和警察的保护。但是,当警察的力量未能抵达的时候,难道我们只有除了做一个“冷漠的看客”或是“送死”这两种选择? 显然,这时自私与懦弱者最常用理由:用“生命”要挟“正义”。他们假装或者真的忘记了,在鲁莽的出击与冷血的观看之间,还有可以冷静的思考,用头脑和判断选择一个正确的方法来帮助别人的“勇敢”。勇敢不仅仅代表个人的智慧和能力,更是代表着我们敬畏生命的态度。 一个社会什么事情都要靠警察显然是不切实际,即便在警察发达的美国,去年经常发生“群众”救警察的故事。譬如:去年,美国加州的英雄人物瑞安·拉索只是一个流浪汉,是他帮助被歹徒殴打的女警察制服歹徒。 对“遇难母亲”承担有法律保护义务的麦当劳,为什么很快就把案发地打扫得“干干净净”“笑脸迎客”开门赚钱?显然他们事发时缺少“勇敢”,事发后缺少对生命的“敬畏”,一个世界知名品牌,也冷酷成这样,那就不仅是人的问题,而还有我们制度的问题。 一方面“见死不救”的悲剧频频发生;一方面“见义勇为”者因为“出手相助”而最终得不到社会应有的尊重。无论是政府行为还是各地见义勇为基金的实施规则,基本上都是一次性面子工程,对身体受到伤害的“见义勇为”者采用非正式的交易模式“一次性奖励”而缺少“负责任”的人文关怀。 在德国、法国、意大利、巴西、加拿大等很多国家,不仅从法律上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更是明确规定“当看到他人遇到危险而没有提供必要的救助”将会被判处监禁和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