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各地推行的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再次引发热议。有观点认为推行公务员聘任制,是打破公务员“能进不能出”怪圈的重要步骤,有利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步伐,但同时也不乏质疑的声音。(5月7日 《人民日报》) 自2006年聘任制公务员推行以来,因其打破了有利于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怪圈,有利于激活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因而一直以来都赢得良好的“口碑”。然而,前不久深圳聘任制公务员零淘汰问题的突显,给我们发出了一个警告,莫光为聘任制叫好。 的确,聘任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公务员群体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了“以人选岗”到“以岗选人”的转变,为公务员群体注入了一剂新鲜活水。 然而,聘任制突显出来的问题却容易引发公务员群众之间的矛盾,打击大多数公务员的积极性,更有甚者聘任制的出现造成更多新的不公平,从而影响公务员队伍原本的稳定,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有的人为了能够续聘,难免抓紧走关系,走后门的“救命草”,从而滋生出新的行贿腐败。 因此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公务员聘任制的推行,借改革的春风,在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考核机制上下功夫,最终形成有效约束和威慑,使公务员用人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而非用改变招聘方式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来改革,这样有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