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条关于公务员聘任制的新闻吸引眼球——在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然而在首聘3年期满后,竟无一人解聘;浙江首批5名聘任制公务员即将上岗,除了他们耀眼的学历和专业背景,30万元到60万元的年薪也十分惹眼。针对“聘任制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怪相,一些人担心,聘任制改革是否是换了外套的“铁饭碗”?针对年薪30万聘请公务员,一些人提出疑问,打破“铁饭碗”的聘任制,能否真正实现高薪引才、有进有出?(5月6日 新华网) 公务员聘任制提了很多年了,但真正实施的历史并不长。2006年8月,深圳被确立为全国唯一的试点城市,可谓拉开公务员聘任制的大幕,随后在广东逐渐铺开。眼下多个省市相继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其社会反响与当初深圳等地试水一样,舆论多半看好,官方自然更甚。似乎铁饭碗就此真的成了瓷饭碗。但说实话,自聘任制试点以来,笔者对这一制度能否真的打破铁饭碗持怀疑态度。 表面上看,因为合同的存在,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公务员这个铁饭碗被打破了。这一点,似乎是以往的公务员委任制或选任制所无法企及的。而事实上,签订合同离打破铁饭碗还有相当距离,且不说自深圳试水聘任制以来,至今尚未听说谁被解除合同,单单是从现行的聘任制制度上看,将公务员聘任制等同于瓷饭碗,就过于乐观。 从现行法律规范看,无论是公务员聘任的范围、聘任的条件与程序,还是聘任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抑或是人事争议的仲裁及司法救济等,都缺乏明细而完善的规范,而其中任何一个程序细节上的疏漏,都可能在实践中伤及到该项制度的公平内核。而其中任何一个程序细节上的疏漏,都可能在实践中伤及到该项制度的公平内核。 在笔者看来,现行考核机制最大的缺漏在于忽略了民意。可以想象,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如果总由单位、领导,甚至自说自话,而将其服务对象群众冷落在一旁,对公务员的考核很难说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但凡了解公务员考核程序者都知道,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基本都是走过场,只要没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考核基本都是合格甚至优秀。这也是过往公务员终身制的关键所在。所以想用聘任制来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还需在质疑中不断完善公务员“聘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