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原甘肃省酒泉市扶贫办主任曼曼被甘肃省张掖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月22日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党政部门的“一把手”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如近期重启调查的茂名官场腐败窝案,就是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而且市辖六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从而让茂名官场几近瘫痪。由此而见,“一把手”一旦出现腐败,后果、情节往往都比较恶劣,不仅直接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且会给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和凝聚力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同时,必须强调和重视对“一把手”的监管。 众所周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始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举措,让我们看到了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巨大魄力和强大攻势,特别是一些20余名省部级高官陆续受到查处、数万名干部被通报处理,这更让人看到了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成效。而此次新闻事件中,作为“一把手”的曼曼,在担任肃北县县长职务期间,不仅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更是称“收受贿赂时都麻木不仁了”。这是多么的令人可怕啊! 尤其是在新的形势下,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高明,有的从县委书记身上找不到突破口,便在其亲戚、朋友、家人甚至身边人那里下功夫,从而在是一个个漏洞被突破、一个关口失守以后,最终导致全盘失守,教训极其深刻。因此,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最重要的还是管好自己,做到“百毒不侵”,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使命和宗旨,进一步端正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群众观,真正做到“干事而不出事、成事而不坏事”。 当然,要遏制“一把手”腐败,根本的办法还是规范合理分权,实行权力制衡,让其手中不在有“一把抓、一言堂、一笔签”的权利。既要做到科学规范权力,使权力运行法规化、民主化、程序化;还要严格制约权力,通过简政放权,减少政府权力的“量”和削弱向部门、个人集中的权力,来减少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权谋私的机会;更要公开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力避“一把手”说了算现象,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还要创新监督机制,强化人民监督权力的举措,让权力运转的全过程暴露在阳光之下,从而真正打破暗箱操作,让贪污腐败无处可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