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就郎溪县国税局原副局长章某某受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泾县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8.3万元的判决。(3月4日 中国新闻网) 章某某案发前担任宣城市郎溪县国税局副局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曾先后多次收取当地企业主和下属所送贿赂达8.3万元。2013年6月8日章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泾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该院提起公诉,泾县法院于2013年11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违法所得8.3万元。 或许很多人会认为,比起那些贪污百万、千万的大贪官来说,这个官员的贪污所得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得一提。对于那些大贪官巨额贪腐被判十几年、几十年,这个副局长贪污8万就被判刑5年,是否是大贪官量刑太轻,还是副局长量刑太重。 但给予8万元贪污判刑5年,这种处罚力度更足以震慑到更多的党员干部,如此重刑其根本的目的是警示到更多的人,使得不能腐、不敢腐。用真实的案例来加强宣传教育,才能形成一人带一片,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率先垂范,坚持反腐败从自身做起,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 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这种高压态势,更彰显了中央领导从严治党方针和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也充分说明了新一届领导在腐败问题上的绝不手软、严查到底的魄力。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官员们如何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如何做到清廉自律,远离腐败?必然是先要加强自身廉政修养,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想人民所想、解人民所忧,维护好人民切身利益,坚决杜绝徇私枉法、贪污腐败行为。 笔者希望,这一连串的贪官被查能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意义,能真正给妄想在贪腐上“做文章”的官员们敲响警钟。要从根本上改变贪腐现象,还需官员从自身做起,从思想上认识到贪腐的严重性,才能从被动的查处到主动拒绝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