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户型三房两厅,最大建筑面积超260平方米,还配有车库,这样的小区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却是河北省邢台市的一处经济适用房项目——温馨家园小区。(2月25日,中国日报网)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比较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然而,一些地方却在经济适用住房上动上了歪脑筋,河北省邢台市竟将一处经济适用房项目更改,小户型变成了大房子,且作为福利,整个小区被机关单位团购一空,显然是违背了国家最初意愿,与相关规章制度背道而驰。 作为政府的政策性保障住房,本与普通商品房不同的是,经适房享受了一系列的政策、税费优惠。那么,本应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房,为何成了邢台市党政机关独享的“政府大院”?户型图的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些疑问,还待相关部门彻查以还公众一个清楚明白才好。 其实,早在2004年住建部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是,温馨家园的户型面积多数都在100到200平米之间。这其中是否暗藏“猫腻”呢?是否有何隐情呢? 诚然,经济适用房的修建对低收入人群是一个好的民生工程,但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这就很容易造成少数干部以权谋私,成为隐形福利而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今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将越来越大,为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应把经济适用房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实行全面公开透明的分配。只有切实让各地经济适用房分配机制跟上建设步伐,分配环节不再有那么多的乱象,才能真正诠释好“公平”的定义。(刘洛妍) 新闻链接:http://business.chinadaily.com.cn/2014/0225/13773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