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中央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讲话精神为主题,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六次学习会。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强调,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敢于担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敢于担当的信念责任,进一步提高敢于担当的素质能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肩负起历史责任。(1月5日共产党员网)
党员干部具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这是党赋予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这是党的好干部所具备的重要标准。而党员干部要具备“敢于担当”的品质,则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敢于担当的信念责任。为此,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敢于担当的素质能力。思想境界的提高,能力的提升,这都有助于党员干部提升“敢于担当”精神的实质内涵,让党员干部将“敢于担当”的精神化为日常习惯,成为党员干部的内在修养。
其次,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工作中,党员干部立场要坚定,党性要强,对于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或违法违纪之事要敢于亮剑。党员干部面对困难要勇挑重担,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旗帜,树立标杆,引导公众向着正确的目标前进。同时,人无完人,党员干部面对错误,面对失败,也应勇于承认,敢于负责,要及时总结经验,从失败或错误的阴影中走出来,迅速调整心态,投入新的工作之中去。
总之,党员干部不仅思想上要具有“敢于担当”的精神,行动上更要具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只有思想和行动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才不是一句口号,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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