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12月19日,新华网)
为狠刹不正之风,中央纪委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设置举报窗口,请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这是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严禁“四风”运动,由此带来的清新之风深受老百姓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而在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问题上,中纪委设置举报窗口,也让公众接连拍手叫好。
放眼全国,很多部门都建立了举报电话,开通了举报网站,有的还开通了手机短信举报、微博举报。诚然,中央纪委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设置举报窗口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我们期待更多的监督形式和平台出现。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此次中纪委举报窗口的开通,更好的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更好的诠释了为人民服务这个我党执政宗旨。群众和干部是“鱼水”、“主仆”关系,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的今天,我们要时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来衡量我们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有这样,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越走越长,越走越宽。(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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