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现象十分普遍,已经实施多年,被大家俗称为“退二线”。这个政策源于我国对干部队伍实行“能下”所采取的方式。河南某事业单位正科退二线职工:“这个事是组织原则,没办法,上面有规定,咱都执行多少年了。都离岗,组织内部全国都有这个规定,干部有个阶梯条件,包括第三梯队候选人嘛,干部年轻化是符合这个方向的。”(12月5日 人民网)
副县54岁退居二线、正科53岁退居二线,而离岗往往等同于提前退休。既是国家政策,又是地方规定,然而在很多单位都是自己掌握的离岗时间,打着“单位内部规定”的旗帜,硬要“一刀切”,这不禁让人很疑惑,这到底是处于什么原因要求提前离岗,难道真的是因为为了使单位机构年轻化一个目的吗?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真的要“死”在沙滩上?
现如今年轻干部积极性的确相当高,工作干劲很足。一个单位年轻干部多,就能带来朝气,在工作上确实能事半功陪、效率极强。但在现如今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稀缺的情况下,搞“一刀切”无疑是给单位增加无形的工作压力,人手上少很多,而单位编制有限,招人是不可能了,这种现象无疑是造成公务人员的巨大浪费。时间长了,将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
老干部们为国家抛头颅,酒热血,献出了宝贵的青春,工作几十年经验丰富。很多的老干部身体素质还很好、精力很旺盛、老当益壮。在年轻人上老年人下的承上启下的时候,还必须合理地来看待,需要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处理方式,而不是“一刀切”,这对于一些50多岁正是工作黄金年龄的干部,是极为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退二线”不能搞“一刀切”,对老干部的能力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干部仍要继续任用,他们正是经验丰富的时候,身体素质还挺健康,应该给他们继续发挥才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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