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和律师: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网友提问:其实对这个案件,我是很支持公开的,因为我觉得舆论对李家是很不公平,就因为他们是明星吗?明星也是人,我看到网上很多对李一家的描述,有的还编成打油诗,看觉得很气愤,支持公开审理。
兰和律师:任何一边倒的舆论其实都是很可怕很危险的。李家没有对媒体说话,很大程度是基于对司法和事实的尊重,而不是外界传言的暗箱操作。揣测源于神秘,神秘源于封闭。其实一切公开了,反倒简单化了。
网友提问:请问梦鸽要求公开审理此案持何态度?要求公开审理是她和李双江的意愿还是你作为法律顾问的策划?
兰和律师:这是梦鸽女士的本意,没有任何所谓的策划,我只是负责发布而已。因为于李某和李家而言,已无隐私可言,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解的回应,申请公开自然是情理之中。
网友提问:如果判决结果是李XX确实犯了轮奸罪,李家会服从判决结果吗,或者继续上诉为他洗脱罪名
兰和律师:公开的用意不在于偏袒,而在于公正。李某而言,如事实存在,犯到哪,办到哪,绝不希望任何姑息袒护;如另有隐情,也希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办案。法院昨日表示会“严格依法审理”的表态,我表示欢迎,这与其此前关于“抓紧审理”的表态要进步和审慎得多。
网友提问:我觉得这个案子其实已经有结果了,就是舆论的指向,真正的结果不重要了,你怎么看?
兰和律师:一切尚无定论,一切皆有可能。目前社会流传的结果毕竟不是司法判决的刚性结果,很多是以讹传讹。司法不应屈从于舆论的指向。二者之间的关系应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我们的司法应该有你说你的,我判我的的勇气和担当。否则,唾沫如刀剑,人人自危。
网友提问:兰律师,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李天一一家不是虚心的道歉,恳请受害人和社会的原谅,而是一再的挑战社会的底线,而您好像成了这一挑战行为的帮凶!!!您怎么看?
兰和律师:道歉的前提是侵害事实的存在,在事实存在尚无定论的时候,谈道歉未免为时过早。关于杨某受害人身份问题处于未定状态,其陈述的事实是否经得起考验,整个案件的经过是否如其所言?我不能定论,但我能说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网友提问:是什么导致如今这案件一面倒倾向的局面,你接受委托的初衷又是什么,是否设想过如今千夫所指的境地?对公众的指责,你怎么想?
兰和律师:一边倒的局面其实是非常恐怖的,可怕的不是有争议,而是没有争议,一边倒地捧和杀,如此极易遮蔽事实真相;我是李家的法律顾问,有所选择就必然有所担当,不必回避。
网友提问:如果抛开律师身份单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 您如何评价这一行为?
兰和律师:尊重,理解,不横加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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