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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换工资”吃亏的是劳动者

时间:2013-07-18 08:01来源: 作者:石飞 点击:
  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共有5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生育两项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负担;在下余的3个险种中,医疗和失业保险虽然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但比例很小,

  日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透露,国内个别企业员工为了生活稍微宽裕一些,主动不参加社会保险,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7月16日《京华时报》)


  依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共有5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生育两项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负担;在下余的3个险种中,医疗和失业保险虽然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但比例很小,微不足道。报道中所说的员工主动不参加社保,让单位将“社保换工资”,以我这个有20年社保从业经历者观之,报道中所说的情况肯定是基本养老保险。该险种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一般占工资总额20%左右(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和收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个人缴费比例固定为8%,全国统一标准。假如某地缴费总比例为20%,某企业职工月薪2000元,那么,每月单位要为该职工缴纳12%、240元,职工本人要缴纳8%、160元。


  160元,对于经济拮据、家境困难的职工来说,确实不是个小数目,可以解决不少现时生活问题。不过,我认为工友们主动不参保,要求将应缴的保费“转化为工资”发放,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明智的和不可取的。


  首先,“社保换工资”,吃亏的是劳动者。还拿上例说事,企业给职工“社保换工资”,绝对只会是个人应缴的8%部分,至于单位应缴的12%部分,他们肯定不会“转化为工资”发给你。这等于你拣了160元,舍掉了240元。这岂不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你不愿意参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职工缴纳240元保费,何乐而不为?他们梦里都会笑醒的,他们巴不得所有员工都参加保险,能够们省去一大笔用工成本。


  其次,职工万不可患“短视病”。“吃清不管晚上”的民谚,是告诫人们过日子不能光顾眼前,需要有长远打算。年轻力壮时不参加养老保险,将来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届时悔之晚矣。即便面临经济窘迫,也要想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困难,万万不可主动提出放弃养老保险的糊涂要求。即使无良企业诱骗误导,也不能上他们的鬼当。


  再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明确,养老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法定义务,没有参加与否的选择余地,不参加就是违法。在这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作为,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应保尽保,不留死角。对于拒绝为职工办理社保的单位,要依法严惩,不可姑息迁就;对于认识糊涂的职工,要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使之明白起来。


  最后还有一点建议,有些外来工之所以对参加养老保险不感兴趣甚至有抵触情绪,与费率偏高以及接续、转移政策欠妥和服务缺位也有一定关系。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些方面亟需积极作为,大力改进,更需要在顶层设计上予以完善。◎新闻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7/16/content_96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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