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揭秘美国网络监控而名声大噪的斯诺登如今需要和美国政府开始“斗法”了,而“山姆大叔”在沉寂了半个多月后终于向斯诺登下手。21日,美国政府提出了刑事指控,控告斯诺登犯有间谍、盗窃和转移政府财产的罪名,并正式要求香港发出临时逮捕令逮捕斯诺登。
22日,美国官员向香港施压,敦促香港方面按照美国要求,尽快将监控门泄密者斯诺登引渡回美接受间谍等罪行审判。奥巴马政府高级官员称:“如果香港不尽快行动,那么它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将变得复杂,同时也让人开始质疑香港的法治承诺。”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多尼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在处理斯诺登问题上有成功先例,并希望香港方面能够按照与美国间达成的1998年引渡协议办事。他透露美国执法部门官员正在与香港方面进行对话。
按照法律程序,美国检察官有60天的时间可以提交起诉书,并采取行动能使斯诺登从香港被引渡回美国,接受刑事审判。根据《华盛顿邮报》的说法,斯诺登可以对抗美国政府的要求,拒绝引渡。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1日回应斯诺登事件时表示,任何国家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都需要根据香港法律办事,不会容许任何不合乎法律,或不公平的处理。
无论人们将斯诺登视作英雄还是叛徒,他都不可能在短期内重新踏上美国的领土,除非他选择自愿回国,但斯诺登不是傻瓜,自然不会自投罗网。而美国将斯诺登从香港引渡回美国将是一个冗长而且充满微妙政治色彩的过程。引渡斯诺登所涉及的法律较为复杂,从法律角度看,斯诺登躲在香港是一件很聪明的做法。也就是说,如何斗法将成为下一步决定斯诺登命运的关键因素。
美国要想将斯诺登引渡回美国涉及五个步骤,而每一个步骤息息相关,一个链条失灵,都会为斯诺登留下机会。
第一,美国需要确定有关的控罪,这是关键的一步。只有某些类型的重罪符合被引渡的条件,很明显,斯诺登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恐怖活动、劫机或谋杀。在这一步骤上,美国政府做的比较圆滑,间谍、盗窃和转移政府财产三项指控中有两项属于刑事犯罪,斯诺登一下子变成“小偷”了。
第二、要求香港拘押斯诺登。在提出刑事指控之后,美国方面会要求香港以“临时性逮捕”将斯诺登拘押。这方面要求美国已经提出,下一步要看港府如何回应。
第三、美国法官需要在60天内提交一份起诉书。在斯诺登被拘押之后,美国需要提交给香港法庭一份起诉书(也许是秘密的)。这是程序上的事,做起来不复杂也不困难。
第四、香港法官的裁决很关键,美国要引渡斯诺登,法官的裁决需要有利于美国实施引渡。在进行法律听证之后,如果香港法官做出对美国不利的裁决,美国的引渡就会很难进行,而美国也势必对裁决提出上诉。
第五、假如香港法官的裁决是同意美国引渡斯诺登,斯诺登一定会提出上诉,这种上诉可以一直打到香港的最高法院。而美国方面需要做的是不断推翻上诉,直到香港最高法院驳回斯诺登的上诉。从法律层面讲,这时的斯诺登将没有其它的退路,只能等待被引渡回到美国。当然,如果香港最高法院维持斯诺登的上诉,美国在法律层面将败北,结果就会大不同。
在很多美国人眼里特别是在年轻人心目中,斯诺登所做一切有利于保护民众隐私权,但也有很多民众认可政府对民众的监听,认为这有利于国家反恐。斯诺登之所以躲在香港,一个主要原因是美国与香港的引渡条约中对政治罪行有例外,而间谍罪被看作是政治罪行,这或许能成为斯诺登逃过被引渡的一个法律理由。斯诺登如果想不被引渡回美国还有一条路可走,找到可以收容他的第三国,寻求政治庇护。但目前世界上除了几个与美国为敌的国家外,能够为斯诺登提供政治庇护的国家不多,况且庇护了斯诺登等于是公开与美国叫板,按照老美的特性,这样做的国家一定会付出代价。有传言说俄国、冰岛有可能为斯诺登提供政治庇护,但目前仍无法得到证实。中国会为斯诺登提供政治庇护吗?你认为呢?斯诺登的命运会如何?将会是一场好戏在后头,结果会很意外吗?无人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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