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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乱象调查:恶意伪造新华社公函删帖

时间:2010-11-27 08:55来源:半壁江 网 作者:frankacacia 点击:
编者按: 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的数量已达4.2亿,覆盖了中国总人口的近1/3。其中,3.3亿网民通过网络阅读新闻,3.2亿网民利用搜索引擎获取信息,2.31亿人在使用博客。在全国范围内,有279万个网站时刻为此吐纳着信息流。 在这个号称整个社会都可以搬到网上

  编者按:
  
  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的数量已达4.2亿,覆盖了中国总人口的近1/3。其中,3.3亿网民通过网络阅读新闻,3.2亿网民利用搜索引擎获取信息,2.31亿人在使用博客。在全国范围内,有279万个网站时刻为此吐纳着信息流。
  
  在这个号称整个社会都可以“搬”到网上的时代,网络与现实是如此地胶着不分。对任何企业而言,网络舆情的一点点风水草动,都可能让它们的商誉在消费者心中大起大落。
  
  在此背景之下,专为各家企业处理网络舆情的机构——“网络公关”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张。据中国国际公关协会副秘书长陈向阳称,2008年度网络公关的年产值高达8.8亿元,目前更成为公共关系服务中增长最快的领域。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公关正在变成“花钱删帖”、“以帖讹钱”的代名词。究竟是什么让网络公关变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甚至越变越黑?记者通过个案分析和专家访谈,试图揭开这个灰色世界的秘密。
  
  一则被各大网站广泛转载的新华社报道,为何会在同一时间,在多数网友的视线中消失?采写新闻的记者感到困惑,删帖的网站却“有凭有据”。针对这一怪事,记者随即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张伪造的“新华社”函,及其背后折射出的网络公关乱象,逐渐浮出了水面。
  
  “新华社”要求删帖:从还是不从?
  
  2009年8月11日,新华网上登出了一篇题为《珠海:“中国空调能效标志第一案”被法院受理》的新闻报道,报道随后被中国网、人民网等多家网站转载。然而,几天后,该文作者——新华社记者蔡国兆在搜索自己的文章时意外地发现,这篇文章在大多数网站销声匿迹了。
  
  “除了新华网和一些小网站外,在中国网等大网站上,我的文章就只剩下一个题目。要么点不开,就是点开了,里面也没内容。”蔡国兆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困惑。“新华社在撤稿子方面是很严格的。如果报道本身出了错,新华网自己会撤掉,并且会通知作者。”他说,“但是,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新华网上也保留着那篇报道,怎么其他网站说撤就撤了?”这一按正常程序“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今出现在蔡国兆身上,令他倍感蹊跷。“我估计是有人找了关系,弄得我有点儿晕。”蔡国兆坦言。
  
  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后联系了曾撤掉这篇报道的中国网,谁想中国网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更加出人意料。据中国网称,2009年8月13日,该网站曾经接到过一份盖有“新华社”公章的传真函,函中要求中国网删除其转载的蔡国兆的报道。据这位负责人透露,接到此函文的网站“不止一家”。于是,应“新华社”的要求,多数接函网站将蔡国兆的报道“及时清除”。
  
  新华社是否曾以传真函的形式要求各网站撤掉蔡国兆的报道?记者就此致电新华社秘书处核实。新华社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新华社的每笔函件都有相关记录,经查实,2009年没有针对有关“空调”的报道发出过任何函件;并且,传真上所盖的“公章”样式,与真实的新华社公章不符。因此新华社秘书处肯定地表示,那份“花落多家”的“新华社”传真函“无疑是伪造的”。
  
  “谁的胆子那么大,敢伪造新华社的函件?”对这一“新华社函件造假门”,普通公众也许尚觉诧异,但在资深网络公关策划刘军(化名)看来,幕后的造假者一望便知。
  
  刘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时介绍说,如今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公关的运作来“删除网上负面信息”,这在行业内部早已不是秘密。
  
  在刘军看来,虽然网络公关的活动多少与“灰色”撇不开干系,但公然以“新华社”的名义欺骗网站管理者,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也是头一次听说。这让他不禁慨叹:“这部分人胆子也太大了,已经越过了底线。”
  
  那么,当一份自称是“新华社”的删帖函放在你面前,你选择从是不从呢?显然,蔡国兆的报道几乎在一夜之间退出大众的视线,说明不少网站已经用行动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资深网管兼著名网友“北风”告诉记者,他在金羊网和网易工作期间,也曾接到大量的“删帖”要求,但公关公司的他“一概不理”。“遇到网站始终不配合的情况,公关公司的‘删帖’承诺就无把握实现,这就驱使它们不得不以冒充‘始发单位’的名义造假。”他说,“因为网站与始发媒体在签署供稿协议时,一般会承诺无条件地删除其指定信息。因此始发网站的删稿要求,转载网站一般是会配合的。”造假者正是抓住了这一点。
  
  一切不想看到的信息都可以消失
  
  据刘军和知名博主“边民”介绍,受企业委托,帮企业在网上“清理负面信息”,目前已成为不少网络公关公司的“常规业务”。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调查时也发现,许多网络公关服务提供商都将“监测和消隐企业的网络负面信息”作为其危机公关服务的一部分,承诺会以专业的技术与服务,“将负面信息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一家名为“负负得正”的网络公关公司,对其核心业务——“删贴”表述得更加直白。该公司在主页上声称,将为客户提供一套整体的解决方案,保证“一切不想看到的信息都可以消失在您眼前”。
  
  而从手段上看,“公关”、“人力”和“技术”是其三种最主要的武器。
  
  以“消隐负面信息”为例,“负负得正”公司就在其主页上介绍了一整套操作流程与手段:首先,以博客群建、BBS群发等方式,短时间内发布大量的正面信息,来稀释负面信息;然后,直接找到网站要求“除根”;还会采用搜索引擎优化技术,优化企业的正面信息,把涉及负面的文章挤压到比较靠后的位置,最终达到公关的目的。
  
  “删除信息”、“屏蔽信息”和“改变搜索结果”,就是多数网络公关的基础常规业务,而这些动作除非靠非法入侵网站服务器,否则必须通过网站管理者才能实现。因此,网络公关在接受委托后就必须首先“公关”网站,达成目的。
  
  天涯论坛总编辑胡彬和凯迪网络总编辑“牧沐”都向中国青年记者表示,正规的网站一般都会规定,不得理睬网络公关公司的“删贴”要求。至于改头换面、披着合法外衣而来的种种交涉,网站管理者基本也都会辨别真伪,谨慎处理。
  
  尽管如此,“删帖”的要求依然被源源不断地送到网络编辑们手中。“牧沐”透露,今年11月11日,有一家网络公关公司甚至公然将自己有能力从百度贴吧、天涯社区等地“删帖”的广告,发到了凯迪的互动社区上,“还留下了QQ号、手机号等多种联系方式,可见有多猖獗”。
  
  对于这类网络公司究竟如何运作“删帖”,胡彬和“牧沐”两位总编心里都“门儿清”。他们指出,网络公关并无“神通”,不过是多数躲在暗处,或是冒充“受害”的当事单位或当事人与网站联系,指称网站登载的信息属“诽谤谣言”,要求删除;或是直接与在线编辑联系,以删一帖多少钱为诱饵,试图“收买”值班编辑;权势大一点的公关,可能会直接找有执法权的行政部门,指令网站“删帖”;最恶劣的手段是“黑客入侵”,靠技术手段窃取发帖当事人或值班编辑的工作密码,直接修改或删除信息。
  
  除了被动应战,企业也可能委托网络公关主动出击。比如公关会雇佣窝帮集结的“网络水军”制造假信息、伪民意,来对客户的信息进行“正面炒作”或贬低客户的竞争对手。
  
  那么,此类网络公关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究竟有多少?刘军称“多如牛毛”。当记者问及具体数字时,他表示“不止上千家”。
  
  灰色利益链条已经形成
  
  在有形的网页背后,潜伏着一个隐形的网络江湖。网络公关不仅以形形色色的“灰色”手段,频频打出“擦边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网站与公关三者间结成了一条庞大的利益链。采访中,多名网站管理者对记者表示,目前部分网络公关与网站或其工作人员之间结成利益链,已成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
  
  有关这一“利益链”的运作流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浙江省网络业内人士表达得较为直白。他告诉记者,“收钱删帖”是最广泛的一种。“比如我在地方门户论坛上想删一个帖子,只需要找到该论坛的某些人付钱就可以了,具体收费很难估计,要依平台的流量而定。”他说,“比如像百度这样的大平台,可能要花上万,如果是地方性小论坛,可能就是几百元。”
  
  大批企业不愿让公众看到的信息,可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悄然“消失”的。
  
  然而,蔡国兆的报道被删,显然不属于此类。刘军认为,这暗示了网络江湖中还存在另一形式的“利益链”,此链条直接连接着网站与企业,由网站担当企业“负面信息”的清理器,报酬就是企业在网站上投放收费不菲的广告。据介绍,有些网站将负面信息发到显眼位置,然后再暗示一些企业来“自投罗网”,成了一些网站拉广告的主要手段。
  
  据介绍,当前不少大企业甚至已经懂得“防患于未然”。“有些比较大的企业,在与网站签订广告投放协议时,往往就会包含保护条款及排他条款。网站据此不能发布不利于该企业的信息,也不能发布有利于竞争对手的信息。甚至,还会指定发布一些不利于竞争对于的信息。”“北风”说,“这些做法,目前已经成了网络行业的‘潜规则’。”
  
  刘军把这种“潜规则”称为“撒胡椒面”。他告诉记者,在接受了特定企业的广告费或其他费用之后,部分网站就会把一些企业指定的字眼,调成“敏感词”。“这样,谁在网上撒了胡椒面,谁就可以让自己不愿意示众的信息,被特定网站主动屏蔽;或者利用设定好的‘敏感词’,去攻击对手。”他指出,这部分企业往往出手很大,而面对自己的大客户,网站对其要求“自然很配合”。
  
  “企业、网站、公关三个主体,在网络时代里已相互依存,处在生态链的不同阶层。”中伦律师事务所信息技术法著名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警惕网络公关成“网络公害”
  
  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胡泳教授,将部分网络公关公司比喻成一朵长在网络丛林中的“恶之花”,这朵游走在道德甚至法律边界的“恶之花”,对消费者、网络世界乃至企业自身的危害性都难以估量。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现实网络化,网络现实化”的时代里,网络用户同时也是现实消费者,网络公关在虚拟世界的“灰色”运作,不仅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鼓励了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对网络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一样不容小视。
  
  刘军告诉记者,在网络公关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被企业或个人在虚拟世界里广泛采用的时候,任何不想坐以待毙的企业或个人,就必须花钱来投入这场网上“混战”。他透露,他在从业期间,曾给另一家知名空调公司做过公关代理,而这家公司选择“投网络”,多少有点“逼上梁山”的意味。“因为网上充满了‘进攻派’,一夜之间你的负面信息就会铺天盖地。”他告诉记者,“你不主动出击,对手就会疯狂地对付你。”
  
  “本来作为一个公共空间的网络平台,如今恐怕日益成为企业私益的角斗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慨叹道。
  
  不正当的网络公关行为,使网络世界显得乌烟瘴气,真相越发扑朔迷离。刘军认为,网络公关如果一直这样乱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导致公众对网络产生信任危机,那时整个互联网行业就将面临危机。
  
  如何监管网络“灰公关”
  
  受访的法学专家和传媒专家大多认为,规则缺失、监管真空和商道淡薄,催生了这朵“恶之花”。
  
  刘军认为,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非常之快,“相关司法从制订到执行,都大大落后于网络发展的需要。”他表示,“就算出了事,大多由工信部门出面调停,最多罚款了事,才让一部分群体在网上无所顾忌。”
  
  中国互联网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近几年来,网络对现实生活的渗透超乎想象,而包括“网络公关”在内的新生事物,尚未来得及进入法律规范的视野,处在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
  
  凯迪网总编“牧沐”认为,应该制定《网络法》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规范。刘军建议设立一个专业监管机构来加强对网络世界的监管。胡彬则认为,以一定程度的实名制为基础,以严苛的法律责任为界限,是规范网络公关乱象的终极解决方案。
  
  然而,部分受访的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却担心,若是为了规范网络公关乱象而过度地引入公权力,网络空间中最弥足珍贵的东西——自由,可能会因此受损。
  
  姜奇平认为,网络公关的问题根源在于它们处于灰色地带、使用灰色手段来做灰色生意,政府需要做的,恰恰是明确它们的授权和地位,在保证其“信息透明,责任明晰”的前提下,为它们建立一套有效的游戏规则,在加大网络行业整体自律的基础上,将网络公关从“暗箱”拉入“阳光”。
  
  刘军也认为,网络“灰公关”在法律、行规和道德的空档期,也许有所斩获,但是几年之后,随着法律行规的日渐清晰、同类公司的逐步规范和公众意识的日益跟进,这笔钱“一定不好挣了”。
  
  本报记者王俊秀实习生王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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