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林场一瞥 新巴尔虎左旗(以下简称新左旗)阿木古郎镇坐落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的腹地。呼伦贝尔大草原以水草丰美而著称,是我国优良的天然牧场。一望无垠的大草原,蓝蓝的天空中朵朵白云飘飘,令人心旷神怡。然而,美丽的大草原并没有让新左旗景德林场场长景建华高兴,看着十五年含辛茹苦改造好的沙漠被政府无偿夺去四千多亩地盖起的垃圾处理场和火葬场,心里烦。对他而言就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多烦恼”。 记者有幸见到了这位在父亲手中接过治沙重担的“治沙英雄”景建华,黝黑的皮肤,长满老茧的双手,都透露出这个治沙人的艰辛;凝重的目光和紧缩的眉头又让人有种心事重重的压抑。 见到记者,平时不擅言谈的景建华打开了话匣子,将多年来深埋心底的苦水倾诉,如同流动的沙丘,在风起沙落时又形成一道道波澜。 “1999年,父亲和旗里签订治沙承包合同,经过多次督促直到2003年11月份,旗里领导才签字盖章。签订合同后,我们要求办理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和林权证。但是政府就是以各种借口推托不予办理,十五年来,我们边治理荒沙栽树种草,又要抽出时间督促政府办理土地手续维护权益,后来没办法走上访程序,到市里信访办,也解决不了,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在政府眼里,我们成了‘上访户’、‘钉子户’。” 景建华几度哽咽。也许从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起,注定了治沙人的艰辛。内蒙古“治沙英雄”可谓数不胜数。打开治沙“英雄榜”,彭福生、石光银、牛玉琴、殷玉珍、白春兰……为人津津乐道的治沙“英雄”背后都有坎坷的经历和心酸的故事。 他说:“都说国家治沙政策好,有补助,我们治沙十五年了,个人投资治理了三万三千多亩荒漠,政府也没给过一分钱。在新左旗我是个人治沙最大的户了,国家补助的钱去哪里了。更可悲的是,政府侵占我改造好的林场四千多亩,连招呼也不打,更不用说赔偿了,建起了垃圾场和火葬厂,说是公益事业没有赔偿。”在景建华的眼神中,流露出更多的无奈和失望。 新建垃圾场对外出租变成企业“办公区” 在景建华的指引下,记者开车前往垃圾处理场,从公路到垃圾处理场门口一千多米的路程,两边到处都是倾倒的垃圾,废纸屑满天飞,废塑料袋挂在植被上面在风中嘶嘶直响,尘土与恶臭让人不敢靠近。 在通往大门口的路上,很远就会看到在垃圾场外墙上一行红色大字格外引人注目:严格监理 热情服务 秉公办事 一丝不苟。这显然不是垃圾场的宣传标语。走近一看,大门口挂着两块金色牌匾,一块是:吉林省铭泽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块是:省道203线满阿公路项目AA段第三驻地办。从大门口根本看不到垃圾场的任何文字和标示,只有通往垃圾场的道路两边任意堆放的垃圾和漫天飞舞的垃圾袋能证明这是垃圾存放地。 新巴尔虎左旗新建垃圾场租赁企业悬挂的牌匾 通往垃圾场的路两侧遍地都是垃圾 开车进入场内,五百亩的场区内只有几车垃圾堆积在一个角落里。据场内人员介绍,最近市民反映问题的比较多,政府可能就往这里面堆放了几车垃圾吧!我们是监理公司的,这是另一家公司建的,政府没钱给,我们就租下来了。垃圾的事情不了解。 新建垃圾场内只有零星几车垃圾 在距离垃圾场不远处就是新建的火葬厂。火葬厂已经建好,大门紧锁,整齐的房屋显然没有投入使用。从新建的公路到火葬厂门口大约有七八百米。景建华说:“这个火葬厂加上七八百米的道路,共毁坏了三千多亩地的林场”。 新建未使用的垃圾场及其占用的附近林地 从景建华的陈述中,我们感到他对毁坏防风固沙林的惋惜和对政府违法占地的愤慨。他说:“我家二代人,投资奋战了十五年才将这片沙漠变成绿洲,政府一朝就给毁坏了四千亩,也没有任何赔偿,无处说理,真让人寒心啊!” 政府“爱你”没商量 据景建华介绍,2011年6月1日,政府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直接派施工队伍在林场的东南角处毁掉防风固沙林500余亩建垃圾处理场。垃圾场深入林场一千多米处建设。从公路到垃圾场大门口就占地七百多亩,总共占用他家林场防风固沙林一千二百多亩。 让景建华想不明白的是,新建的垃圾场和原来的垃圾场仅隔着一百多米,占地几百亩左右且正在使用,为什么还要占他家的林场再建一个垃圾场呢!为什么不在原来的垃圾场上面改建呢!他认为政府个别领导有圈地之嫌。 景建华找到城建单位旗城建局,要求办理补偿和相关手续。马风华局长说没有补偿,占地有自治区批复的相关手续。景建华当场表示不认可。 正当景建华因垃圾场之事向政府苦苦讨说法的时候,2012年9月,在距离垃圾场五百米处,政府又采用相同手段直接占地三千多亩建起了火葬厂。这让景建华着实接受不了。 新左旗驻地在阿木古郎镇,全旗现有人口近四万人,驻地人口不到二万人。四万人的一个旗有必要建三千多亩地的火葬厂吗?新老两个垃圾场占地一千二百亩地,新垃圾处理场建成两年未使用?虽说呼伦贝尔地广人稀,但也不能如此浪费土地资源和污染草原。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沙区植被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防沙治沙成果。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征占用沙化土地和治理后的沙化土地,征占者要给予治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切实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 新左旗人民政府是否应给予景建华合理的经济补偿呢?景建华说:“据我了解,自治区关于火葬厂批复是180亩地,为公益事业我可以做出奉献,为什么旗里多占他二千多亩改造好的林地呢?” 为维护权益 治沙功臣成为上访户 据了解:1999年,阿木古朗镇土地沙漠化严重,给当地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危害。时任阿木古朗镇委书记的哈斯、镇长韩亚兴分别找景如臣(景建华的父亲)谈话,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从大局出发,利用自己的优势承担起治沙重任。同年4月,景如臣与镇政府签订了为期30年的荒沙治理承包合同。由镇政府和旗林业局共同划定了承包范围。合同签订后,镇政府一直没有给办理发放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和林权证。直到2003年11月15日,旗领导才签字盖章。 景建华对记者说,15年前他父亲开始治沙时非常艰苦,他所承包的荒漠全是流沙,沙子侵吞着农田,蚕食着村庄,当地人为沙所困,因沙致贫。“风起沙飞扬,埋地又压房。牧民没草场,农民愁断肠……”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当时父亲在沙坑里盖起了简陋的土坯房,和他母亲住进了沙坑,开始了艰辛漫长的治沙生涯。治沙的前几年,树和草不知道种了多少遍,最后终于生根发芽,慢慢给黄沙披上了绿装。父亲当时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欠了外债上百万。可是,承包的荒沙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林地没有林权证,贷款也办不了,用来治沙的钱都是在亲戚朋友那里借的。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动摇父亲治沙的决心和信心。可是,就是在办理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和林权证上,我和父亲去政府相关部门跑了无数次都没有办下来,最后无奈上访。父亲积劳成疾,几次在鬼门关走过;但是母亲没有挺过这一关,终因心力憔悴,撒手人寰。 当年景如臣在荒漠中栽种成活十年的樟子树 15年来,景建华从父亲手中接过治沙的重任,共治沙2.2万亩(大亩),完成栽植乔木1.5万亩,灌木1.05万亩,治理了近八千亩草地。 景建华说,从2008年8月5日开始走信访程序,中间两次信访复核申请送到呼伦贝尔市信访局,都没得到答复。现在又要从新左旗信访局从新办理,信访八年没走出新左旗。旗里各部门领导见了他都躲着走,生怕沾染上什么。 景建华无奈地对记者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政府人员管他叫“上访户”、“钉子户”。他们全家响应国家号召,二代人治沙,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居民生存幸福指数,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政府怎么会这样对待我们呢!这真是治沙人的悲哀啊! “当荒漠化土地全是沙的时候并没有太大价值,但企业通过一定的投入治理,变成了可以耕种的农田、林地,产生效益之后,土地的使用权和在一定时期内的拥有权就需要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国际沙漠研究协会主席、中科院寒旱所所长王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界呼吁,在沙漠治理土地制度中,应给予沙漠治理承包者土地和林木确权,沙地承包期应该由目前的30年延长至70~100年,以保证治沙企业和个人的收益。 (责任编辑:张娟) |